各有关企业:
自2015年9月20日起,我市各类企业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根据湘工商注字(2017)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这两项改革工作的要求,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请全市各类企业(含内资、外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集中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为了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尚未换发“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到本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