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5/2023-2149551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27 公开日期 2023-12-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生鲜灯”全面禁用!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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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禁用“生鲜灯”。汨罗农产品市场、超市“生鲜灯”禁用情况如何?连日来,汨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各大农贸市场和商超开展了专项检查。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禁用专项检查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让灯光颜色或色温更偏向某种特定食材需要的颜色来吸引消费者,给在售食品做“美颜”,多用于生鲜、果蔬类食品销售,消费者容易被“美丽外表”误导,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中心集贸市场、南江市场、各大商超,对“生鲜灯”禁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看灯具的光源色彩、亮度,对比与自然光下肉品色差等方法,辨别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主体,责令其更换照明设施。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65家次,检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2家次,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城区和各镇同步开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利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