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以下五点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认准妆字号产品。
消字号、械字号都不是化妆品。要查看是否是正规化妆品,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通过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查询。
2.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目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3.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
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给儿童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此外,这类“彩妆玩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例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例如: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4.产品是否适用于儿童。
在选购新的化妆品前,可以先给儿童做“皮试”。首先,在前臂内侧中下部做少量涂抹,观察一段时间后,涂抹部位的皮肤是否有红肿现象,或者是否有瘙痒、灼热和刺痛感,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使用说明涂抹于所用部位进行正常使用。
5.儿童应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化妆品,确保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化妆品。同时,化妆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也不能代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