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确保我国实现长治久安的压舱之石、定海之针。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回应时代呼唤,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则体现了宪法权威性和时代性的有机融合。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当代中国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这就要求宪法必须通过修改,及时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事业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以获得更加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进而从实质上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这次宪法修改,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进一步巩固了全党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必会将思想的力量转化为巨大的实践力量。
同时,此次宪法修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在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这有利于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这些修改,确认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反映了历史的趋势和人民的意愿。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弘扬宪法精神。3月17日上午,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是一次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率先垂范。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宪法的权威深入人心,使依宪执政成为全体党员心中的坚定信念、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定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法作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