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11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国省道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路政治超)计划的通知
来源:公路局   日期:2018-06-28 17:30
浏览量:1 | | |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湘交计统(2018)5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

根据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路政治超有关观定以及专项资金规模和各市州管养道路路况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第一批国省道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路政治超)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本次下达2018年第一国省道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计划共安排大中修里程828.683公里,其中灾毁恢复重建安排里程427.454公里,省补助专项资金安排401.229公里。

(二)浏阳市永社公路示范工程项目:浏阳市永社公路由G106和S204各一段共同组成,全长41.132公里(G106线长12.278公里,S204线长28.854公里)。

(三)路政治超计划共计下达5个普通公路超限检查站, 43套普通公路不停车超限预检系统,9合治超检测车。

二、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2018年第一批国省道大中修(舍灾毁恢复重建)和路政治超计划部省投入资金102000万元,其中灾毁恢复重建部第一批补助资金35000万元(部第二批灾毁资金暂未确定,本次只下达建设规模,补助资金另行下达)国省道大中修省投入资金55000万元;浏阳市永社公路示范工程省补助资金731万元(省共需补助资金1463万元,待验收达标后在2019年安排剩余补助资金);国省道网交通标志调整省补助专项资金7000万元;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不停车超限超载预检系统和治超综合执法车省补助资金4269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国省道大中修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省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专项用于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地方一般预算、国省遭大中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省对市州交通运输发展考核范围,对违规使用国省道大中修专项资金的、严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追缴违规资金、对未完成厅下达任务计划和未按计划实施的,省将在次年扣减其大中修养护资金额度(按未完成工程量及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资金计算)。未经批准提前实施的项目或调整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补助资金。

(二)省公路管理局要对厅下达的2018年大中修计划项目按《湖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及相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管理,并将验收结果报厅备案。对验收质量不合格以及未完工工程,将在次年扣减该项目的全部部省补助资金。

(三)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不停车超限超载预检系统等项目的运营管理,确保补助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治超综合执法车。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部省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