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和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178项业务,其中:单个办理事项149项,并联办理事项29项。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及湖南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办理条件、报送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办理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事项。
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同时废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