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64/2020-1648445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10 公开日期 2020-01-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0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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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

2020年办事指南

 

审批流程按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控制在其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以内,各环节应严格遵守规定时间办结。

、受理

按照“一单总揽”的受理要求,行政许可审批件的受理,全部实行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和网上受理,大厅受理工作由局法规审批股统一管理,设立受理窗口岗位1个,负责许可审批的申报材料和申请事项受理审查、部分进厅缴费的业务处理,以及窗口发放许可文件或证照。

二、审核

依法依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法规审批股负责进行适法性、真实性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请材料和审批表分送至相关股室组织现场勘察,如因工作需要二级机构配合,提供技术支持的,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组成联合踏勘队伍,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批

按照“集中进厅、授权审批”的要求,实施分级审批,简易事项执行分管副局长“授权法规审批股审批”,一般事项执行分管副局长“审批”,重大事项审批通过成立“案审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审批”。

四、办结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限时办结”的要求,行政许可审批件由窗口统一制作审批文书(或许可证)在承诺办结的时间内发放或送达申请人。对通过审批的,法规审批股制作审批文书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