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8液化气燃爆事故教训,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岳市安[2020]13号)和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函[2020]12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局燃气安全监管及隐患消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的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管控、大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汨罗市城管执法局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帅
副组长:曾放农、巢岳飞、杨奇兵、朱德权
成 员:陈 静、彭 博、杨甘利、黄 伟、黄晓伟、徐 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陈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传达、资料收集汇总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岳阳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查治隐患、预防事故、打击非法、保障安全的原则,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安全有序燃气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按照“城区治站、乡镇治瓶、联合治违”的要求,对全市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清除安全隐患。2020年12月31前关停城区内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燃气企业,由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城南液化石油气站保障供应。依据《汨罗市液化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快罗江镇液化气储配站建设进程,制定保供措施,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在2021年6月前关停全市其他乡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燃气企业。
四、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限。
(一)隐患摸排阶段(2020年11月23日-25日)
对全市各燃气企业、城区工商用户、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经营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具体分为四个小组实施:
1.城区1组
牵头局领导:巢岳飞
组 长:陈 静
成 员:汪 朋、姜一鸣
负责城区(港华燃气、城南、汨炼、江南、众华、杨泗庙液化气站)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负责城南气站气源保障协调工作及关停城区气站相关执法文书下达工作。(2020年11月23日-12月31日)
2.城区2组
牵头局领导:朱德权
组 长:彭 博
成 员:李泽平、城管队1人 港华技术人员1人
负责城区工商用户、学校安全用气隐患排查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3.乡镇江南片组
牵头局领导:杨奇兵
组 长:黄 伟
成 员:李 宇、彭 兵、潘嘉顺
负责江南片区(新市、兴达、李家、黄柏、川山、三姊、白水)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4.乡镇江北片组
牵头局领导:曾放农
组 长:杨甘利
成 员:朱青龙、喻子豪、朱 磊
负责江片区(桃林、楚塘、白塘、磊石、大荆、三江、智峰、长乐)安全隐患和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的摸排工作,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二)联合治违阶段(2020年11月26日-2021年06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按时限要求执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企业的关停工作。
牵头局领导:朱德权
组 长:彭 博
成 员:执法大队20人、燃气事务中心2人、城市警察大队3人、法规股1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立即行动,进一步强化认识,扎实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管控”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从基础抓起,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督查督导,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推诿、执行不力、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电台互动、微信微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跟进宣传报道,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在全市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