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湘建成【2020】47号文件通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湘建成【2020】47号文件通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为汨罗新市镇新桥垃圾填埋场管理落后,渗滤液处置不规范。
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岳问题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含焚烧厂)环境污染问题。
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湘建成【2020】47号文件通报问题为场内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大量雨水进入库区形成超量渗沥液、地下水疑似受到污染、调节池水位过高、填埋场局部区域存在结构安全性隐患、部分区域垃圾堆体整形不合规,存在安全隐患、填埋气体收集处理不合规等。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实施生态封场治理项目,全面彻底解决环境风险问题,确保渗漏液等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二)整改措施。建设环场排水沟,且逐级平台建设排水沟,完善场内雨污分流系统;全场满铺建设了封场覆盖系统(水平防渗),防止雨水进入库区形成渗沥液;在填埋场下游谷口建设了垂直防渗止水帷幕,消除地下水污染隐患;减少渗沥液产生,增加渗沥液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降低调节池水位,发挥调蓄作用;修建挡土墙,原飞灰填埋区边坡已覆盖土工膜防冲刷,垃圾堆体高边坡已按坡比不大于1:3整形修坡,消除填埋场局部区域结构安全性隐患;按规范要求建设31座导气石笼井,建设1套小型燃烧火炬,填埋气收集、导排及处理均符合规范要求。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已全面完成新桥生活垃圾场生态封场治理项目,渗漏液得到有效处置并达标排放,垃圾场堆体进行生态修复,环境污染问题已彻底得到解决。
(二)逐条对照措施,描述完成情况。已建设环场排水沟,且逐级平台建设排水沟,场内雨污分流系统已完善,达成100%;全场满铺建设了封场覆盖系统(水平防渗),雨水无法进入库区形成渗沥液,达成100%;在填埋场下游谷口建设了垂直防渗止水帷幕,消除了地下水污染隐患,达成100%。减少渗沥液产生,增加渗沥液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调节池水位已降低,达成100%;东北侧塌方处已修建挡土墙,原飞灰填埋区边坡已覆盖土工膜防冲刷,垃圾堆体高边坡已按坡比不大于1:3整形修坡,填埋场局部区域结构安全性隐患已消除,达成100%;全场已按规范要求坡比不大于1:3整形修坡,安全隐患已消除,达成100%;已按规范要求建设31座导气石笼井,建设1套小型燃烧火炬,填埋气收集、导排及处理均符合规范要求,达成100%。
四、后续工作安排和长效监管措施
(一)渗沥液处理设施委托湖南天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行,实时在线进行水质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二)加强日常监管,封场区及备用填埋库区成立专门机构运行维护管理。
(三)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方面监测。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五日内向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联系人:李碧波;联系电话:13786043***)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