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设施设备采购需求询价公告
来源:汨罗市城管执法局   日期:2024-11-1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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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址对汨罗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汨罗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设施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368500元

  三、采购项目设备数量: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48个

  四、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以中心城区范围的罗城、车站、广场、大路铺、南江、荣家坪、汨新、归义、龙舟、高泉、山塘、茶园、高塘、老街、友谊河、窑洲、百丈口共17个社区范围的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设施设备。

  五、资料接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17时30分;

  2.送审地点:报价文件需由报价单位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到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02办公室现场投递。

  六、送审资料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2、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除报价总表外须另进行清单报价;

  3、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技术指标、规格参数描述、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要求条款,其他优惠承诺。

  七、实施方式

  1、报价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交钥匙工程”,从交货到免费质保期满后,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3、报送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拒绝;

  4、如供应商向本单位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八、成交确定

  供应商确定办法为采取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价成交,如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优先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对不能保障该项目圆满完成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九、相关约定

  1、交货日期:成交供应商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进行。

  2、交货地点:汨罗市归义街道;

  3、项目验收:按国家质量保证条款进行,验收标准按行业具体要求进行验收;

  4、支付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正规税务发票,并符合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进行交易。

  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

  3、报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货物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售后保障;

  4、近三年内在湖南省各县市区有实际应用案例;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