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2〕29号),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现将我局本级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一)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当事人、企业信用监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布结果。4.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5.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二、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在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