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单位收入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交由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5.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单位实行资源共享;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7.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士、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福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然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财计股、行政法规审批股、综治维稳办公室、环境卫生股、园林绿化股、基础设施建设股、党建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汨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事务中心、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7个二级预算单位,均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9750.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175.22万元,减少25%;2019年度支出9528.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397.55万元,减少26%,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增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将原建制序列在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的城管大队、园林处、燃气所、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风光带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但2019年局机关本级作为新增单位并没有年初预算数,也没有2018年决算数,二级机构的2018年决算并入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并汇总公开,所以比2018年有所减少。(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5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0.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38万元,占59%;项目支出3885.87万元,占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250.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750.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175.22万元,减少25%;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8.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397.55万元,减少26%,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增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将原建制序列在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的城管大队、园林处、燃气所、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风光带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但2019年局机关本级作为新增单位并没有年初预算数,也没有2018年决算数,二级机构的2018年决算并入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并汇总公开,所以比2018年有所减少。(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97.55万元,减少26%,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增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将原建制序列在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的城管大队、园林处、燃气所、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风光带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但2019年局机关本级作为新增单位并没有年初预算数,也没有2018年决算数,二级机构的2018年决算并入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并汇总公开,所以比2018年有所减少。(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8.15万元,占0.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09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50万元,占5.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900万元,占9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50.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机关服务支出合并计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纳入行政运行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88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部分支出项目为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因支出手续问题将于2020年进行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856.67万元,支出决算为80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管理维修维护部分支出项目为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因支出手续问题将于2020年进行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项)。
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日氛围营造项目部分支出用于2020年元月春节支出,剩余款项于2020年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0.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6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燃气监管经费剩余款项于2020年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4928.62万元,支出决算为480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部分支出项目为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因支出手续问题将于2020年进行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救济费、 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3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赠与、其他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的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3.16万元,减少80%,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增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将原建制序列在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的城管大队、园林处、燃气所、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风光带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但2019年局机关本级作为新增单位并没有年初预算数,也没有2018年决算数,二级机构的2018年决算并入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并汇总公开,所以比2018年有所减少。(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7.32万元,减少2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增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将原建制序列在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的城管大队、园林处、燃气所、城建办、路灯所、环卫处、风光带管理所7个二级机构转并到我单位。但2019年局机关本级作为新增单位并没有年初预算数,也没有2018年决算数,二级机构的2018年决算并入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并汇总公开,所以比2018年有所减少。(比对数据为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3万元,占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531人次,主要是污水管网检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检查、推进三创城市的迎检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3万元,主要是专用车辆维护维修及燃料保险等支出,其中(1)城管大队减少的原因为减少了两台执法车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城市路灯管理事务中心用于2台高空作业车和1台工具车的维修和保险费用,因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及成本较去年有所增加。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环卫专用车辆、路灯专用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为8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实际支出95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38万元,项目支出3885.8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主要列支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列支城区春节氛围营造经费、城市综合管理协调费、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项目经费、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园林设备设施购置费、编制《汨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费、城区绿化管养、四季鲜花摆放及其他经费、燃气监管经费、 路灯电费、 路灯维护管理经费、垃圾场渗漏液处理第三方运营经费、 垃圾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工业园区环卫经费、新城区路段承包经费、临聘人员工工资经费、 环卫设备设施运营及维修维护费、公园管理常态化管养费用等。
我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的要求,从预算编制,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9.66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本级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没有年初预算,导致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高。(比对数据为城管大队和园林处2019年度预算公开数)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19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支会议费0.88万元,用于召开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等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全体党员大会等;开支培训费1.4万元,用于开展党员培训、执法证考试培训等,人数15人。
2、2019年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开支会议费0.4 万元,用于召开党员大队会议,人数141人,内容为党总支委员选举;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执法证培训、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后备干部培训,人数54人,内容执法证和后备干部培训;参加市直机关篮球赛事活动,开支4.22万元,主要是参加市直机关篮球赛。
3、2019年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事务中心开支会议费0.12万元;开支培训费1.98万元,用于单位内部会议场地租金支出及单位职工车辆驾驶培训和特殊行业户外高空作业,2年一次的电工证年检培训支出。
4、2019年汨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开支培训费4.48万元,用于党员培训和园林绿化管理培训,人数44人,内容为党员学习、园林绿化管理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环卫专用作业车辆 6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度实际支出95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38万元,项目支出3885.87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列支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列支城区春节氛围营造经费、城市综合管理协调费、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项目经费、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园林设备设施购置费、编制《汨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费、城区绿化管养、四季鲜花摆放及其他经费、燃气监管经费、 路灯电费、 路灯维护管理经费、垃圾场渗漏液处理第三方运营经费、 垃圾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工业园区环卫经费、新城区路段承包经费、临聘人员工工资经费、 环卫设备设施运营及维修维护费、公园管理常态化管养费用等。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度实际支出95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38万元,项目支出3885.87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列支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列支城区春节氛围营造经费、城市综合管理协调费、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项目经费、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园林设备设施购置费、编制《汨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费、城区绿化管养、四季鲜花摆放及其他经费、燃气监管经费、 路灯电费、 路灯维护管理经费、垃圾场渗漏液处理第三方运营经费、 垃圾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工业园区环卫经费、新城区路段承包经费、临聘人员工工资经费、 环卫设备设施运营及维修维护费、公园管理常态化管养费用等。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度基本支出5642.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09.15万元,公用支出2033.22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资金年初及后期追加预算共3885.87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3885.87万元。其中局机关31.97万元,城管大队152.81万元,市容环卫中心2719.29万元,园林服务中心399.67万元,路灯管理中心417.80万元,公园管理服务中心161.61万元,燃气所2.71万元。因各单位为财务独立核算法人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控使用。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预算编制,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春节氛围营造项目和垃圾站建设项目,这两个项目都已按要求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手续。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应急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事件专项处理;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工作。我局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流动摊点、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设广告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为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出店经营整治,共取缔流动占道摊点4000余次、整治出店经营600余户;二是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整治非机动车停放1000余辆次,拆除摩托车加装伞具500余次,抄录人行道违停车辆1000余台次,规劝、拖移违停三轮车、摩托车近万余次;三是夜市整治,规范夜市摊点198户;四是广告牌整治,拆除违规设立拆除广告牌190余块,暂扣广告宣传促销物品2600余份,清理城市牛皮癣1700㎡;五是噪音整治,强化了对商业活动、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的噪音管控,共处理噪音扰民200余次,特别是高考保障期间进行禁音禁噪专项行动,为广大考生创造了良好的应考环境。六是禁炮整治,查处并收缴1家门店无火药电子炮7件,共查处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基本上实现烟花鞭炮零燃放。
2.环境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合理调配环卫作业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垃圾桶(箱)、公厕、河道、农贸市场的日常清扫保洁。二是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注重减少垃圾落地滞留时间,增加了对垃圾桶清洗和药剂消杀的次数,由每天一次收运,提升为巡回收运,保障每条主干道每日不少于3次收运。三是加大生活垃圾收集站管理力度,城区所有生活垃圾收集站,安排专人进行除臭、灭蚊维护管理,确保无暴露垃圾、无异味、蚊蝇。四是积极探索以“小块承包”为主的城区街道清扫保洁模式,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80万元在工业园、上马村、弘扬街、G107互通桥、瞭家山社区、龙塘安置点、百丈村、汨罗一中8个点新开工建设8吨侧压式压缩式垃圾站。投资120万元改建7座公厕、高台垃圾站。投资260万元新添置塑料垃圾桶1000个,新添置道路护栏清洗车1台。投资208万元对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设备提质改造。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置交第三方运营,期限3年。完成了新桥垃圾场在线监控和垃圾场渗漏回灌工程,通过了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并全面投入使用。
3.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以迎接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园林绿化建设。对全城区2421株行道树进行修枝整形,1500余平方裸露黄土进行绿植恢复;对312株约700㎡的过小树池穴进行扩大并铺上树篦子;对全城区300余断头树、电杆树、残缺树、矮子树实施更换、补植;种植3800余㎡鲜花用于绿化亮化补植;对全城区285600㎡的草坪进行修剪、日常养护;对山塘桥重点立体绿化检查点进行立体绿化鲜花布置;对全市范围内146株古树名木实施生物防治、白蚁综合治理;共投入抗旱金额66.6万元,采取“人歇车不歇”的超强举措,对全城区所有绿化点全覆盖浇灌,顺利完成了7月至10月城市抗旱保绿工作。
4.市政设施管护工作。落实路段巡查责任制。在日常的巡查管理上,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组织人员勤巡视、严检查,并坚持每天记录巡查日志,拍摄现场照片存档,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真正做到全年零事故发生。一是对城区18条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摊铺沥青砼,以保证路面的平整,其中沥青路面维修约1800㎡,混凝土路面维修约1500㎡。二是每季度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上的雨水井进行1次定期清理,共计清理雨水井2240个,更换雨水井盖180个、双页井座井盖60套、单页井座井盖50套、沉砂井40套,对所有下水道实现机械清淤约540m,保证了城区排水畅通。三是对城区主街道隔离栏杆进行全面维修,共维修栏杆1500m、立杆700个、底座500个、防撞桶120个。四是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维护和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全年处理污水量890万吨,污水处理费共计725万元,污水处理率达86%。
5.城市路灯管理情况。围绕路灯维护管理中心工作,始终践行方便群众出行的服务理念,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更快捷的运行机制。共维修路灯1962盏,维修路灯线路124次,共2240米。维修控制电源箱78次,接收“12345”热线23起,接收处理“市民热线”68起,排查路灯亮化线路安全隐患52处。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完成了健民路生态停车场40基路灯、二中拆围透绿改造50基路灯、昌盛街及荣家坪等背街小巷36基路灯、通江路60基路灯、城北路14基路灯的安装任务。配合友谊河综合治理荣家路桥重点工程建设路灯拆除工作。
6.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实现行业管理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坚持每月对全市燃气液化气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0余份,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市民发放安全用气小册子2000余份,组织港华燃气公司举行了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抢险演练,建立《燃气安全生产台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液化气钢瓶1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7.公园管理服务工作。加大了对屈子生态湿地公园和沿江风光带的日常维护和提质改造。一是推进公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园标识标牌、直饮水等服务设施,增设十二生肖石凳、公园长椅32套,启动屈子生态湿地公园运动场改造工程。二是加强公园日常维护。对损坏的石板路和园内沟盖板修复和更换,面积达到100多平方米;对绿化工具、健身器材、厕所设备等维护修补达到63次;移栽乔木100余株,种植野花2亩多地,绿地维护65万平方米,定期对公园苗木施肥和打药,保证苗木正常生长。三是强化公园秩序管理。共查处损绿毁绿95余起,折花、拔竹笋、压草皮123人次;劝离入园摊贩396次;发现并处理机动车违规停放的170余次(写保证书的20份),其中锁车处理的达到130余次;制止入园摩托车546余次;发现并制止乱扔、乱丢垃圾190余次,确保园内的良好秩序,有效地提升了市民游园的幸福感。
8.信访工作。进一步抓好群众诉求受理工作,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余个,及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367宗(6月份开始受理),办理政协云微建议17件,网络舆情12件,来电来访100余次,办结率均为100%。办理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理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函10件,办理结果全部获得满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全局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2019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