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城市市容环卫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全市主次街道、城乡结合部的清扫、垃圾清运、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容器的清洗工作;
(三)负责建成区垃圾(围)、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推行和落实临街单位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
(五)负责推行与审批乡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六)负责管理、报批与组织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规费;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采购办、督查室、归义所、高泉所、罗城所、垃圾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纳入城管系统统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117.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3.9万元,增幅27.2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10.05万元,增幅26.83%。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设备设施投入增大,项目支出新增加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项目170万元、工业园区环卫经费20万元,工资及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03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1.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85.9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1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44万元,占16.23%;项目支出5962.2万元,占8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031.68万元,支出总计7117.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3.9万元,增幅27.2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10.05万元,增幅26.83%。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设备设施投入增大,项目支出新增加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项目170万元、工业园区环卫经费20万元,工资及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10.05万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设备设施投入增大,项目支出新增加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项目170万元、工业园区环卫经费20万元,工资及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4.2万元,占10.03%;卫生健康(类)支出24万元,占0.34%;城乡社区(类)支出6332.55万元,占88.97%;住房保障(类)支出46.88,占0.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2.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1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714.2万元,支出决算为7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4292.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增加环卫投入,环卫工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设备设施投入增大,临聘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新增加了清退临聘人员补偿及保险费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工资及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了。此外,我们按照财政部要求,不断清理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 46.88万元,支出决算为 4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1%,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卫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4万元,减少7.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占5.0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103人次,主要是周边友好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环卫工作经验,城乡一体化,垃圾焚烧发电、渗漏液处理运营情况,收费、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环卫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万元,用于召开岳阳市环境卫生卫生协会会议,人数66人,内容为岳阳市环境卫生协会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全体支持、配合下,于2021年3月26日已圆满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2021年5月6日正式通过岳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今后,本协会将不断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搭建企业交流互动平台,致力推动岳阳环卫行业健康和谐发展。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岳阳市环境卫生协会章程,现就2021年会费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纳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0日。
缴纳标准:会员类别及收费标准(元/每年),会长单位-8000,副会长单位-6000,理事会单位-4000,普通会员单位-2000.开支培训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4.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3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64%。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43%。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发电,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动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发展,以满足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要求。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搞好新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实际完成率达100%。
组织对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环卫中心认真组织, 精心准备,较好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更高的服务好了市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1147.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发电,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动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发展;二是使我市生活垃圾从单一的填埋方式发展到综合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有效的控制二次污染,有利于改善生活和投资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除臭风机连接管容易破裂,造成臭气部分外溢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二是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会预留好备品备件,出现问题及时更换。;二是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位于汨罗市新桥村工业园,占地80亩。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预留二期建设处理规模250吨/日。项目一期采用两台日处理25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两台6.4MPa、450℃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一套 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满负荷年上网电量80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9832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6153.12吨。
该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氮+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 ;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0”处理工艺,经厂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炉渣交由专业工厂经破碎、筛分、磁选后,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3%左右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后填埋。项目建设标准和工艺标准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真正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项目。公司渗滤液站现建有两座1250立方米容积的调节池。共设置有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IOC+AO+超滤+TUF+反渗透+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于2019年11月投入使用,日处理规模250T/d。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艺运行控制:我司于2019年11月开始处理生活垃圾,同步产生渗滤液并进行处理,累计处理水量达到39371.46吨,日均处理63.50吨,平均进水COD11971.55mg/L,出水COD7.72mg/L,累计消减COD为471.03吨。平均进水氨氮2054.52mg/L,出水氨氮1.19mg/L,累计消减氨氮80.84吨.共用电量为173.346万度,月均82545.71度,平均吨水耗电量为44.03kw/t.
2、设备运行:自2019年11月运行以来,我司已安全运行1年多,为保障处理厂设备的安全、高效、正常的持续运行,已对设备进行了全方位检修、保养、更换。主要有超滤膜、TUF膜、反渗透膜的化学清洗;DTRO系统膜组清洗;生化池曝气机的一般维护及更换;浓水池加装一条回流管道;完成对渗滤液站各池体防漏、防腐工作,对露天池体加装防护栏。我司根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完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全部员工的技能培训,保障了渗滤液处理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水质分析:我司设有专门的渗滤液化验室,化验员通过对进,出水质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指导配合运营工作。根据化验检测结果表明;自2019年11月我司运营以来,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目前各池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均达标回收利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269.1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46.19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对此项目的实际运营,在工艺参数设定,生化养护方面积累到了一定的经验。不足之处在于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除臭风机连接管容易破裂,造成臭气部分外溢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后续会预留好备品备件,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263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不断提升城乡垃圾清运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进程,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构建“全域推进、清运一体、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新模式;二是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建立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行成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建议乡镇有效利用已建的垃圾中转站,在自然村建立垃圾收集点和分拣站点。农村住户实行干湿分离,收集员在收集点或分拣站进行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二次分类,从源头上推进分类减量工作;二是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建议尽快启动建筑垃圾、餐余垃圾终端处置特许经营,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以便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的在线监控和正规化管理。。;二是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城乡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为城乡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全面规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运作模式,不断提升城乡垃圾清运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进程,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构建“全域推进、清运一体、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新模式,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建立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行成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城区和园区仍按现有投入进行。
2、农村片区生活垃圾清运费2300万元/年按以下方式筹集。
市财政投入2300万元/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方案批准。市城管局牵头拟定《汨罗市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批准。
2、成立公司。依法确实环卫保洁公司,实行全资投入,公司运营。
3、逐步接管。各镇对现有外包合同按程序进行依法协商、解除,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的必须依法解除。各镇依法解除原有合同,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由各镇出具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行接管。原有合同不能依法解除的,暂不予接管。
4、强化监督。建立市、镇、村三级垃圾治理考核机制及市、镇、村三级对依法确定的环卫公司的考核细则。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行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在项目管理上,通过逐步规范申报审批支付程序,确保了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工作高效运转。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了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2、评价结论
2021年度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专项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确保了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21年1月-2021年12月城乡一体化项目资金都已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本项目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环卫中心督查考核人员严格按照督查考核的标准进行督查,城乡垃圾清运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确保了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能够为城乡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垃圾清运服务制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城乡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为城乡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建议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汨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环卫一体化监管考核制度。
2、请求批准实施《汨罗市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方案(草案)》、《汨罗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3、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建议尽快启动建筑垃圾、餐余垃圾终端处置特许经营,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
4、建议乡镇有效利用已建的垃圾中转站,在自然村建立垃圾收集点和分拣站点。农村住户实行干湿分离,收集员在收集点或分拣站进行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二次分类,从源头上推进分类减量工作。
5、建议实行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第六小点“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中明确规定: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从周边地区看,其他县市早已实行了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建议在我市实施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全市统一暂定20元/人/年付费标准,以后根据工作情况逐步提高付费标准。
6、建议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以便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的在线监控和正规化管理。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位于汨罗市新桥村工业园,占地80亩。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预留二期建设处理规模250吨/日。项目一期采用两台日处理25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两台6.4MPa、450℃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一套 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满负荷年上网电量80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9832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6153.12吨。
该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氮+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 ;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0”处理工艺,经厂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炉渣交由专业工厂经破碎、筛分、磁选后,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3%左右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后填埋。项目建设标准和工艺标准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真正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项目。公司渗滤液站现建有两座1250立方米容积的调节池。共设置有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IOC+AO+超滤+TUF+反渗透+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于2019年11月投入使用,日处理规模250T/d。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艺运行控制:我司于2019年11月开始处理生活垃圾,同步产生渗滤液并进行处理,累计处理水量达到39371.46吨,日均处理63.50吨,平均进水COD11971.55mg/L,出水COD7.72mg/L,累计消减COD为471.03吨。平均进水氨氮2054.52mg/L,出水氨氮1.19mg/L,累计消减氨氮80.84吨.共用电量为173.346万度,月均82545.71度,平均吨水耗电量为44.03kw/t.
2、设备运行:自2019年11月运行以来,我司已安全运行1年多,为保障处理厂设备的安全、高效、正常的持续运行,已对设备进行了全方位检修、保养、更换。主要有超滤膜、TUF膜、反渗透膜的化学清洗;DTRO系统膜组清洗;生化池曝气机的一般维护及更换;浓水池加装一条回流管道;完成对渗滤液站各池体防漏、防腐工作,对露天池体加装防护栏。我司根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完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全部员工的技能培训,保障了渗滤液处理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水质分析:我司设有专门的渗滤液化验室,化验员通过对进,出水质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指导配合运营工作。根据化验检测结果表明;自2019年11月我司运营以来,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目前各池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均达标回收利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269.1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46.19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对此项目的实际运营,在工艺参数设定,生化养护方面积累到了一定的经验。不足之处在于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除臭风机连接管容易破裂,造成臭气部分外溢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后续会预留好备品备件,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2、“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全面规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运作模式,不断提升城乡垃圾清运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进程,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构建“全域推进、清运一体、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新模式,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建立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行成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城区和园区仍按现有投入进行。
2、农村片区生活垃圾清运费2300万元/年按以下方式筹集。
市财政投入2300万元/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方案批准。市城管局牵头拟定《汨罗市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批准。
2、成立公司。依法确实环卫保洁公司,实行全资投入,公司运营。
3、逐步接管。各镇对现有外包合同按程序进行依法协商、解除,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的必须依法解除。各镇依法解除原有合同,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由各镇出具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行接管。原有合同不能依法解除的,暂不予接管。
4、强化监督。建立市、镇、村三级垃圾治理考核机制及市、镇、村三级对依法确定的环卫公司的考核细则。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行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在项目管理上,通过逐步规范申报审批支付程序,确保了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工作高效运转。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了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2、评价结论
2021年度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专项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确保了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21年1月-2021年12月城乡一体化项目资金都已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本项目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环卫中心督查考核人员严格按照督查考核的标准进行督查,城乡垃圾清运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确保了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能够为城乡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垃圾清运服务制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城乡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为城乡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建议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汨罗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环卫一体化监管考核制度。
2、请求批准实施《汨罗市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方案(草案)》、《汨罗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3、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建议尽快启动建筑垃圾、餐余垃圾终端处置特许经营,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
4、建议乡镇有效利用已建的垃圾中转站,在自然村建立垃圾收集点和分拣站点。农村住户实行干湿分离,收集员在收集点或分拣站进行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二次分类,从源头上推进分类减量工作。
5、建议实行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第二大点“重点任务”第六小点“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中明确规定: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从周边地区看,其他县市早已实行了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建议在我市实施农户生活垃圾处理有偿付费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全市统一暂定20元/人/年付费标准,以后根据工作情况逐步提高付费标准。
6、建议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以便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的在线监控和正规化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