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本城市市容环卫管理和服务。
2.负责全市主次街道、城乡结合部的清扫、垃圾清运、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容器的清洗工作。
3.负责建成区垃圾围、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监督管理。
4.负责推行和落实临街单位市容环卫管理责任。
5.负责推行与审批乡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6.负责管理、报批与组织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规费。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采购办、督查办、归义所、高泉所、罗城所、垃圾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专项经费。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表均为空。”
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支总预算6197.83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324.07万元,增加5.23%,主要原因是新增污泥处理费项目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处理三房运营经费增加63.51万元,焚烧法发电厂项目增加102.4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增加100万元,浓缩液处理费用减少43.67万元,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44.17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收入619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97.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672.8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4.07万元,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新增污泥处理费项目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处理三房运营项目增加63.51万元,焚烧法发电厂项目增加102.4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增加100万元,浓缩液处理费用减少43.67万元,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4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6197.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7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32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1.79万元,较上年保持一致;项目支出5546.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4.07万元,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新增污泥处理费项目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处理三房运营项目增加63.51万元,焚烧法发电厂项目增加102.4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增加100万元,浓缩液处理费用减少43.67万元,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44.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97.8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9%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3%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4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53%。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570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2.1%。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95.61万元,公用经费156.1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6.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费支出258.8万元,污泥处理费支出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支出463.51万元,浓缩液处理支出536.33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厂支出902.4万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支出1800.5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支出340.5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支出250万元,垃圾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支出25万元,环卫节经费支出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支出800万元,清退临聘人员补偿及保险费5万元,一线环卫工人津补贴支出1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降低58.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168次会议,人数4800人,内容为支部大会、建党节、建军节、重大活动、迎检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及环卫工人节会议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48.04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444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4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8.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用于大件垃圾清运等。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19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79万元,项目支出5546.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3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5546.04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 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费258.8万元,污泥处理费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463.51万元,浓缩液处理536.33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厂902.4万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340.5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25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80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