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12
索引号 507/2017-671882 发布机构 汨罗市档案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1-09 公开日期 2017-01-0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档案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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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档案局(馆)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正科级 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全市 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 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护、编研、检索、利用等工作,归口市政府办管理。

局长:刘炜; 副局长:贺萍;纪检组长:陈定;党组成员:任庆丰。

1、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关于档案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市内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市内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管理本系统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市内档案宣传、档案保护、档案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6、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定期接收到期档案,广泛征集特色档案,科学管理国家档案。

7、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档案局(馆)设置3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管理机关财产、财务,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来客的接待工作以及机关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指导股(加挂开发利用办公室牌子)

负责对市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场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到期档案的接收、征集进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档案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保管保护;负责编辑档案史料,积极提供档案信息服务;负责组织引导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3、法规股

负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负责档案执法网络的建设,加强档案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查处。

4、经济档案室

负责全市经济档案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经济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规范经济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全市经济档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