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61000/2015-637458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5-07-29 | 公开日期 | 2015-07-29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汨罗市档案局关于印发
《档案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股室:
《档案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已经党组会同意,现予印发。
汨罗市档案局
2015年7月16日
汨罗市档案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解
为认真开展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汨罗市委转发〈中共岳阳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刘炜职责:
责任范围: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分工,明确责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 督促档案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2、对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按要求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党组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管斌职责:
责任范围:对办公室工作、财务工作、信息中心工作和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协助党政一把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负责管理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
4、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贺萍职责:
责任范围:分管法制和业务工作。
责任内容:
1、协助党政一把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负责管理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
4、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
(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定职责:
责任范围:对开发利用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在局党组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共同领导和检查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配合局党组书记定期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会议相应职责,听取意见,及时上报生活会有关材料。
3、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二、措施与要求
开展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四个全面”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二是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局党组书记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局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廉政勤政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