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5
索引号 510/2016-652956 发布机构 汨罗市规划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12-09 公开日期 2016-12-0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5年规划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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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5年汨罗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11日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ilu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382205,电子邮箱:279521751@qq.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主要总结如下: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按照“科学前瞻、特色鲜明、无缝对接”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组织完成了西延线片区高泉路北段区域项目设计,完成了北片区、东片区、西片区、南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南环线片区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梳理、市级文化艺术中心概念规划、现代商贸物流园概念规划、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完成了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3平方公里起步和安置区的控详规划;完成了劳动中路改造详规;完成了八景(结合水源地)、范家园、川山坪、黄柏、三江、大荆的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其中八景、范家园、川山坪、黄柏进入成果报批阶段;完成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长乐镇保护规划,成果已经通过岳阳市级评审,正在修改完善上报省住建厅。启动了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的编制,目前由于乡镇撤并区划调整暂停,待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完成后重新启动编制。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电话,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实现网站信息共享,公示公开同步,安排专人进行后台管理,及时将所有规划成果、规划审批信息在网上发布,让公示公开成为常态;继续在汨罗周刊开设专题专栏,一期不落的开展规划宣传,充分考虑到周刊的特点,应对市民群众的反应强烈的私房建设等问题,适时调整宣传计划,就城市规划区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解读,将审批情况全面公示公开。

在完善规划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设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已有578人关注,推送信息78期。服务公开成为常态。从完善制度入手,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周刊、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大厅电子翻书、宣传册页上全面公开。在办公室门上公开相关负责人电话,审批前置,重心和责任前移,规划管理全程公开透强化督促检查局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明确目标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强化问责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条。

(二)市民通过中国汨罗门户网站的市直事业单位汨罗规划局栏目可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拨打我局办公室热线等方式,可向我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我局通过汨罗周刊、中国汨罗网、汨罗市政府门户网、规划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2015年公示用地规划许可证504份,工程规划许可证235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48

三、处理依申请公开规划政务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处理各类信访纠纷111起,处理12345热线督办单129起,市领导督办件5起,回复网络舆情3,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应。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信息公开支出由局财务保障,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15年我局加大了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但信息公开相关材料的报送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部门信息,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并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增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汩罗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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