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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支持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循环园   日期:2021-04-2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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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循管发〔2021〕5号

 

关于印发《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支持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企业: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支持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园区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1年3月23日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安居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在生态品质效益千亿园区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汨罗市促进入才优先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购房补贴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汨罗辖区内从事园区相关工作,新购买高科技孵化中心人才公寓的楼盘房屋;

(二)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三)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的人才不限购房面积,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购房面积须在90平方米以上;

(四)申请人须书面承诺,自购房之日起在汨罗市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且所购房屋五年内不得转让、出售。

第二条  补贴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购房补贴2万元;

(二)硕士、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等人才购房补贴5万元;

(三)博士、研究员、教授等人才购房补贴10万元;

(四)院士购房补贴20万元;

(五)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照中级职称享受购房补贴2万元;拥有国家认证的注册级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参照高级职称享受购房补贴5万元;

(六)申请人具备多种资质的,按最高标准仅享受一次补贴;购买多套房的,仅享受一次补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按最高标准仅享受一次补贴。

第三条  购房补贴审核程序

(一)自主申请

申请人向园区招商联络部(科创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循环园区人才购房补贴审批表》;

2、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在汨罗工作五年以上承诺书,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须园区经济发展部认证。

(二)资格审查

园区招商联络部(科创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三)公示拨付

对审查通过拟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姓名、所购房屋及其补贴金额,在园区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园区财政金融部拨付补贴资金。

第四条  园区招商联络部(科创中心)对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工作情况、房屋产权情况进行不定期复核。复核不达标的追回奖励资金,并提请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三年,每年由园区财政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00万元用于补贴,补完为止。

第六条  本办法由园区招商联络部(科创中心)负责执行、解释。


循环园区人才购房补贴审批表

姓  名

 

籍  贯

 

(照片)

学历水平

 

专业职称

 

学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所任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在汨罗工作五年以上承诺书。

园区招商部门审查意见

 

园区管委会审批意见

 

公示拨付

意见

经管委会审批、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奖励购房补贴  万元。

 

园区财政金融部(签字盖章)

编号:           

承 诺 书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本人       ,身份证号                ,     学历,

职称,现在 (单位)  工作,担任 (职务)  ,因购买(具体小区、楼盘、单元、房号)房屋,向贵单位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万元。现承诺按规定在汨罗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 年 月至 年 月),且五年内不将所购房屋转让、出售,如有违约全额退返补贴。

特此承诺

承诺人(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