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行审[2021]8号
汨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加强城区主次干道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国试点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主次干道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汨办【2016】16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局文明劝导常态化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任务
1、 劝导路段:建设东路南边,楚天路口至汨罗江大道路段
2、 劝导时间:2021年5月10日起,工作日每天一小时,时间为:上午7:40-8:40,重大活动劝导时间为7:20-20:00
3、 人员安排:每天2名志愿者(详见每月人员安排表)
二、 工作职责
1、劝导摩托车、自行车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2、劝导沿街店主不出店经营、不乱摆乱放、不乱倒垃圾;
3、劝导过往市民不乱吐乱扔、不乱穿马路、不乱贴乱画、不翻越栏杆;
4、劝导市民在责任路段发生的争吵纠纷。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本单位文明志愿服务队(通过“志愿汨罗”信息平台注册),责任路段的文明志愿者劝导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倪勇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荣同志分管,副局长吴玉成同志、优化办主任伏正平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主任周灿同志做好文明志愿者活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到责任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每周不少于2小时。安排专项经费,对每天参加志愿服务的同志进行激励。
(二)注意行为规范
1、每天两名志愿者一人着红马甲、戴红帽子、执小红旗、配口哨,另一人着便装;
2、举止文明,劝导文明,自觉维护文明志愿者良好形象,可吹口哨制止不文明行为,禁止推搡叫骂;
3、行为规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扎堆、不抽烟、不玩手机。
4、认真履职,不得照片值守,不得串门购物,不得无所事事,对不文明行为不得视而不见。
(三)加强部门联动
文明劝导志愿者对责任路段发生的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劝导,劝导无效时,及时与联路段的相关部门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城管(杨帅1360740****)、环卫(李勇1787305***)、交警(张敏1387408****)、执法大队(郑洪伟1387307****)。
(四)强化工作责任
将文明志愿者劝导工作纳入对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责任路段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职,被上级督查通报,影响单位年度考核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