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汨罗市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汨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汨发〔2016〕3号)和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设立汨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全市扶贫开发发展纲要;协调解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三)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四)牵头负责全市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指导和协调抓好党建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救助扶贫、财政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扶贫服务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六)牵头抓好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行业扶贫规划;组织开展好扶贫攻坚和驻村帮扶考核工作。
(七)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文电、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和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办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承办领导批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后勤保障、工会、老干、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二)人事财务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账务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工作 ,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三)项目管理办
承担扶贫项目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扶贫项目补助标准的制定、调整,规范和指导招投标工作;统筹扶贫项目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四)精准帮扶办
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为平台,负责贫困户、贫困村数据的核实、核对工作,核准致贫原因,核实贫困家庭;承担“五个一批”识别、核实工作;负责脱贫对象的核实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识别工作。承担精准帮扶的统筹协调、联络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拟订年度精准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精准帮扶信息通报、统计监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金融扶贫。
(五)行业扶贫办
牵头抓好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行业扶贫规划,组织开展好驻村帮扶考核工作;指导和协调抓好党建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救助扶贫、财政扶贫;联系岳阳市直机关对汨定点扶贫工作。
机关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其他机构
汨罗市社会扶贫服务中心(加挂社会募捐办):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1名,主要履行全市社会扶贫服务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