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18/2022-1902254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11 公开日期 2022-01-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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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30—51704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仇小明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任效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49

49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工作部署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二是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力量。2021年明确专人专管,进一步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四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