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11
索引号 43061000/2016-637825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6-21 公开日期 2016-06-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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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畜水字〔2016〕8号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
2016年4月20日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及湘农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及汨罗市汨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畜牧水产系统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查处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等领域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排查农民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抓好现场抽查审查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普遍性问题、制度性漏洞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等领域中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惠农补贴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发放养殖业补贴过程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赂等问题。
2、涉农项目资金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查处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在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
3、侵害农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克扣农民群众财物、拖欠农民群众钱款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上旬前)
1、成立机构。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沫任组长,局纪检组长刘国良任副组长,邓红伏、邹雄鹰、黄福祥、何亚、周应春、许振军、王立彬、郑亚非、李建忠、吴竹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设在局监察室,郑亚非任办公室主任,喻立红、黄检、黎敏、张丹、湛国雄、周新科、任再促、伏文明为办公室成员。
2、制定方案。汨罗市畜牧水产局根据汨办发[2016]5号文件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
3、宣传发动。我市畜牧水产系统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学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
4、上报备案。将我局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岳阳市局和汨罗市委市政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报告和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8月)
按照局党组统筹协调、相关股室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采取自查、审查、督查方式,开展本系统内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清理自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全覆盖,纵向要到养殖场,横向到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应在5月下旬完成。局专项整治办成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重点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拔付、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
2、问题核查。局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农民群众信访进行督促交办,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督促或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督促指导。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坚持边清理边核查处理的原则,对清理排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或移送处理。
3、汇总分析。局专项整治办成员二级机构、各股室应每月底按照要求对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督办交办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督办(9月-10月)
1、实地抽查。局专项整治办将分别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畜牧水产局要采取走场入户、查看现场等形式,对本系统开展清理核查和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重点督办。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各股室、二级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3、检查验收。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上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线索、重要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回访督办。畜牧水产局除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外,还要对基层站、场、所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各级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全面总结。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局专项整治办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中旬向岳阳市局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能够及时铲除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维护党员干部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市纪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查阅资料账目、财务审计等方式,发现全局性、系统性和潜在性的问题;通过深入发动群众,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在抓好查处的同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3、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追究问责。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4、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出台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惠农补贴和强农项目落实专项监督检查,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建立完善多元化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鼓励农民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
5、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动员,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联系方式:5222479
举报电话:5222479
附件: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
附件:
汨罗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畜牧水产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汨罗市市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国良 纪检组长
成 员:邓红伏 副局长
邹雄鹰 副局长
黄福祥 副局长
何 亚 副局长
周应春 副局长
许振军 副局长
王立彬 党组成员
郑亚非 监察室主任
李建忠 计财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