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21-1802540 发布机构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29 公开日期 2021-03-2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交警大队机构设置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大队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日常接待、会务、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2、负责拟写各种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其他文字材料,做好文件收发、文书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大队各项业务数据统计、上报、整理工作。

4、负责大队内务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后勤保障。

5、做好大队内部各单位的工作协调。

6、及时向大队领导提供各类工作情况,当好大队党总支参谋,为大队工作献计献策。

7、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车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2、负责驾驶员年度体检及驾驶证换领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3、机动车辆年检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4、对全市客运车辆、校车、危爆车辆进行户籍化管理,并且做好车辆户籍化管理台账。

5、做好交通安全联组管理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三、处罚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所有机动车在全市交通违法的处理和湘F牌车辆在全国各地的简易程序的处理。

3、负责摩托查扣之后的处罚和报废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违法的纠违、撤销、车辆套牌及一般程序的处理和台账管理。

5、负责自助服务平台的票据打印、入账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监控设施股工作职责

1、负责市区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交通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3、制定交通设施的预算和上报,协调落实资金、项目,协商有关部门组织施工、验收工作;

4、负责车辆违法信息录入;

5、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宣股工作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执勤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查处。

六、行财股工作职责

大队经费预算、决算、报表编制执行;对队属各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

七、各中队工作职责

(一)秩序管理

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的日常巡逻纠违,疏导交通,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乱停乱放、无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超载、违规载客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3、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范围各类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

5、内务整洁有序、案卷整齐规范。

(二)事故处理

1、负责依法依规处理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受理、立案、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事故认定、责任人的处罚、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

2、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调研,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方案,预防交通事故。

3、负责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4、协助做好交通事故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化解交通事故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细致地做好事故当事人的工作,避免当事人上访、堵路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5、提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工作,定期提供事故处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数据。

(三)各中队管辖范围

1、城区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归义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城关镇、城郊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S308线东起市看守所大门口,西至城西路燎家山广场南由宽变窄处;

②沿江大道东起上马村东风路口,西至沿江大道西延线与汨营北线(S307线)连接处;

③城西路北至G240线(原S201线)汨罗江大桥桥面南;

④汨营南线西至该路由宽变窄处;

⑤十古公路(S307线)北至红花大桥北端(含桥面);

⑥大众南路南抵该路由宽变窄处;

⑦劳动南路南起原汨罗镀锌钢管厂前的该路上坡口。

2、新市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新市镇、罗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新市镇、红花乡、黄市乡、天井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新市镇团螺村铜板桥(1554公里),北至罗江镇(原黄市乡)十堰村国道西侧十磊线叉口;

②G308线东起汨罗与平江交界湄公河桥中心点,西至市看守所大门口处;

③沿江大道西至上马村东风路口;

④S307线(十古公路)东起罗江镇(原天井乡)与长乐镇交界处(即长乐情大道西起第一根路灯杆),西至红花大桥桥面北头。

3、弼时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弼时镇(玉池片区除外)、神鼎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弼时镇、黄柏镇、李家镇、沙溪镇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汨罗与长沙交界处,北至神鼎山镇新龙村与新市镇团螺村交界处的铜马桥(1554公里);

②湘慧线东起汨罗与长沙交界处,西至神鼎山镇团山村团玉公路丁字路口。

4、范家园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屈子祠镇、桃林寺镇、白塘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屈子祠镇、范家园镇、桃林寺镇、火天乡、白塘乡、新塘乡、磊石乡及桃林林场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G240线(原201线)南起汨罗江大桥(含整个桥面),北至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

5、白水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白水镇、川山坪镇行政区域及弼时镇所辖的原玉池乡部分区域范围(含原白水镇、原种场、川山坪镇、高家坊镇、玉池乡,以及玉池林场、白水苗圃等林业部门二级机构所辖范围)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湘慧线东起神鼎山镇团山村团玉公路路口,西至汨罗与湘阴交界处;

②S201南线南起汨罗与望城交界处,北至古培镇敬老院(敬老院标牌处)。

6、长乐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长乐镇、大荆镇、三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长乐镇、大荆镇、智峰乡、古仑乡、三江镇、八景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罗江镇(原黄市乡)十堰村国道西侧十磊线入口处,北至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

②S307线(十古公路)东起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西至长乐镇与罗江镇(原天井乡)交界处(长乐情大道西起第一根路灯杆)。

7、秩序中队交通秩序管理范围

汨罗镇、古培镇行政区域范围(对全市农村中队交通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8、事故处理中队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受理,负责对汨罗镇、古培镇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管辖受理。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S308线东起城西路由宽变窄处,西至汨罗与湘阴交界处;

②S307线(汨营北路)东起城西路弹药库入口,西至汨罗与屈原管理区交界处;

③汨营南线东起该路燎家山由宽变窄处,西至汨罗与屈原管理区交界处;

④S201南线南至古培镇敬老院(敬老院标牌处),北至S308线连接处。

⑤城界线南起古培镇与白水镇交界外,北至劳动南路原汨罗镀锌钢管厂前的上坡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