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印发县域警务办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队县域警务办及各成员单位的组织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交警系统县域警务工作,明确大队县域警务办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队县域警务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接汨罗市局、岳阳交警支队县域警务办,做好联络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每周收集大队县域警务办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编工作周报,于周五12时前报汨罗市局县域警务办;
(三)每月下旬组织召开调度会,将大队县域警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于25日前报汨罗市局县域警务办;
(四)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大队各成员单位县域警务工作,推动县域警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五)组织对全大队县域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通报情况;
(六)总结全大队县域警务工作经验,积极培树典型,宣传推介工作经验和成效。
二、县域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专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汨罗市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二)负责落实市局、支队部署的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任务;
(三)将专班周工作情况于每周四18时前报大队县域警务办;
(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全面客观记录工作情况。
三、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专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汨罗市县域公安交管现代化评估报告》;
(二)负责落实市局、支队部署的公安交管现代化工作任务;
(三)加强与县域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专班的协调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共享的同时,为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四)将专班周工作情况于每周四18时前报大队县域警务办;
(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全面客观记录工作情况。
四、大队县域警务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落实大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表中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与专班及县域警务办对接,落实工作安排;每周四15时前将周工作情况报县域警务办,其他工作情况按时报送;
(三)协助专班做好评估报告纬度研究选取、数据收集整理、报告撰写汇编等工作;
(四)按照部门职责定期对全大队县域警务工作进行督导;
(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全面客观记录工作情况。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域警务办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