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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5-18 公开日期 2020-05-1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你想了解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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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大厅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的市民

5月15日上午,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人头攒动,不少市民正在排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记者获悉,当前我市共开通两个上牌网点,分别是车管所和人保交通服务管理站(建设路9号人保大厅),其他办牌网点将陆续开通。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获得国家强制CCC认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条件,车主在办理上牌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者收据)、产品合格证以及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审核通过后发放绿色车牌;而2019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临时注册,车主办理时需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者收据)以及产品合格证,经审核通过后发放黄色临时车牌,临时车牌过渡期为3年,3年之后将强制淘汰;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需要办理摩托车牌照,驾驶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

如果车辆来历凭证等证件遗失怎么办?车管所所长杨钢告诉记者,对于符合国家要求上摩托车车牌的车辆,需要到厂家补合格证书,同时要销售商开具正规发票即可,对于违规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则只需要在村、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该车辆为车主所有、发票和合格证已遗失即可。

“用于载客和载货的三轮、四轮(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需要到车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需要上机动车牌,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管所对该类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允许其在道路行驶,但驾驶员需取得C2以上驾驶证。”杨钢告诉记者,三、四轮超标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需注意的是,所有违规超标电动车必须在2020年9月31日之前完成登记注册(备案)。

“此次电动车登记上牌是针对全市来开展的,乡镇的车辆一样的需要登记上牌。”杨钢说,车管部门将会和镇政府、邮政局和人保部门进行沟通,在乡镇设点,开展免费登记上牌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擅自拼装、改装的;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此外,今后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