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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11-26 公开日期 2021-11-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戴盔出行,生命至上,11月汨罗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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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11月份以来,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在各镇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执法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整治行动。12日至24日,共查处骑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493起,饮酒醉驾驶机动车31起,无证驾驶摩托车238起,扣留无牌摩托车300余台,依法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6人。

16日,交警弼时中队在弼时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湘F59###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后,该车驾驶人陈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5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7日,交警长乐中队联合大荆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等在全镇范围内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晴雨伞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拆除非法安装伞具23个,查扣摩托车3辆,签订“一盔一带”承诺书100余份。签订承诺书的群众纷纷表示愿意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19日,汨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走进古培镇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培训。连续两部交通事故警示片展示了今年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事故案例,让与会人员深刻意识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交通事故猛于虎。我们要引导全市群众树立交通安全就是尊重生命的正确理念。”事故中队教导员廖然兵说。

S210沿线还有白水镇和川山坪镇。在这两个镇,交警白水中队民警开展文明交通“七进”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画报贴到了白水中心幼儿园,贴到了新船村和川山村的房前屋后,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就在汨罗城区的大街小巷,近日来,也能到处听到“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宣传广播。“现在能明显感受到汨罗骑摩托车戴头盔的人多了起来,大部分群众安全出行意识都提高了许多。”交警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彭焰表示,通过整治行动提升全市摩托车、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余天来,全市交警统一行动,全员上岗,对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及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