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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6-03 公开日期 2024-06-0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南新规:小车高速超速10%以下不罚款不记分,非必要不进行移动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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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警察发布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内容如下:
    为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通行高速公路的体验感、获得感,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推出了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
一、在2024年5月31日前对所有测速设备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对仿真测速设备全部移除,在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动态公布省管高速公路测速点位情况。
二、非必要不进行移动测速。
三、小型汽车超速10%以下的,不罚款不记分。
四、小型汽车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的,适用首违警告。
五、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高速公路限速值,经交通工程论证后,对部分限速值较低的路段进行优化提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高速公路各类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优化整合,避免标志及信息过载。
七、与地图导航公司对接,核对测速点位,避免导航误报、频繁提示测速信息。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开通“高警听您说”专栏,集中受理群众对测速工作的各类咨询、投诉、建议。
敬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创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监督电话:省级 0731-840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