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砂石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分工的
通 知
各科股室:
根据组织安排和单位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全体干职工分工作如下安排:
一、黎安福 党组书记 主持砂石局全面工作。
二、王 军 局 长 协助黎安福书记工作。
三、曹 意 副 局 长 分管办公室、财务、行政执法、禁毒、扫黑除恶、信访维稳、项目申报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四、唐 彬 副 局 长 分管党建、政工人事、工会、安全生产、环保、宣传、乡村振兴联点工作。
五、周渊博 纪检书记 分管河道采砂纪律和监督工作,负责单位廉政建设、廉政教育与培训工作和稽查工作,洞庭清波整改,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设纪检监察室,配纪委委员两名:谢斌、吴湛。
六、 办公室 主任 余帅
人员:曹江(副主任)、吴中柱(总务)、周颖(档案员)。职责:负责机关文电、接待、党团组织、机要、档案、
日常监控等机关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财计股 股长 孟波
人员:陈红霞(出纳)
职责:负责相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公务车船的费用管理。承担编制部门的预算和决算,协助河道采砂生产设计的税费、政府性基金等费用的征缴。负责票据的管理和开采量的统计工作。
八、政工人事股 股长 徐永红
人员:龙舟、陈红霞(兼)
职责:抓好全体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作风建设。承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职工考核奖惩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砂政股 股长 张卫
职责: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拟定汨罗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采砂规划、年度开采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协助、环境优化及采砂、监督工作。
十、生产管理股 股长 伏跃
职责:负责河道采砂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采区现场生产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河道采砂涉砂纠纷的调处、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水上安全检查、查处安全责任事故。
十一、安监股 股长 彭艳军
人员:马强、黄可、姜涛、翁杜勋。
职责:负责本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采砂工程船进行视频监控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在市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运沙船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出安全责任事故。
十二、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
股长(大队长)徐爱民
副股长(副大队长) :马强、黄可
人 员:湘沅江组、汨罗江组和内河组全体组员
职责:负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日常协调,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协调组织重大涉砂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执法、监督和检查,负责局值班备勤工作;配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队
队长:周智
队员:邓俊
职责:落实好上级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的相关要求,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
十四、其他组线人员明细:
1、湘沅江组:
负责人:伏跃
一组:姜涛(队长)、谢凯(副队长)、吴汨城、柳宇、刘安
二组:翁杜勋(队长)、吴斌(副队长)、张骞、何炼
龙王山组:彭荡、张亚雄
厨师:钟松林(临聘)、湛建红(临聘)
开船:陈迪华(临聘)、吴超(临聘)
2、内河组:
黄可(队长)、杨乐、陈泰逻、徐泰
3、汨罗江组:
马强(队长)、左礼、何傲、杨冬、许锐、柳敏、湛巨、蒋博轩、卢昌、张超、黄辉宇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