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落实汨罗市城市规划区禁止个人建房政策,确保我镇控建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汨罗市控建拆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岳阳市“空心房”整治行动和汨罗市城区禁建私房政策,按照城市规划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控建拆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归义镇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负增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归义镇控建拆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黄平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毛利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杨浩、人大主席黄飞虎、政协联络办主任陈勇,纪委书记周拓任副组长,全体联包村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曹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控违拆违工作。
(二)坚持自拆与强拆相结合的原则。在程序上坚持先做违法建设当事人自拆思想工作,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由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一律采取即查即拆行动坚决拆除到位。
(三)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镇、社区、部门单位干部及全镇党员、组长、“两代表一委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签订承诺书后,上述人员如有违建的一律交纪委处理。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拆除时限、拆除进展等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8日前)
4月8日前对全镇20个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将镇域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分两个时段登记造册(即2009年9月-2017年1月和2017年2月-至今)。
4月上旬召开全体镇、社区、部门单位干部动员大会,各社区、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召开户主会、干职工会议,要求全体镇、社区、部门单位干部及全体党员、组长、“两代表一委员”签订控建拆违工作承诺书;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公开信,做到控建拆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分类整治限期拆除阶段(4月8日-7 月底)
1、限期拆除。根据调查摸底收集的数据和情况,分批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要求违法当事人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由归义镇控建拆违执法大队验收。
2、即查即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一律采取“即查即拆”的形式现场拆除到位,不允许出现一例新增违法建设。
3、强制拆除。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由归义镇控建拆违执法大队予以强制拆除。
4、重点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社区,镇人民政府将进行重点整治,组织控建拆违执法大队和全镇社区书记、主任入驻该社区,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观摩,期间因集中行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社区承担。
集中优势兵力,重拳整治违法建设七类现象:1、无证建房;2、加高屋顶前后檐超过1.6米的;3、杂屋改扩建的;4、已办证超层扩面的;5、搭钢架棚的;6、圈地、培田建围墙的;7、抢栽、抢种、抢挖的;顶格处置三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及其亲属、社区党员、骨干“两代表一委员”搭建或构筑违法建筑的;二是不顾政府三令五申、顶风违建,造成违建事实和影响的;三是明显违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所有人。对这三类对象重点排查,先行拆除,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出现。
(二)考核验收、总结巩固阶段(7月底-12底)
由归义镇国土控建拆违组按社区控建拆违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专项行动方案,对各社区开展控建拆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联社区干部要指导、督促开展拆违工作;各社区要切实统一思想,社区书记为专抓,负主体责任,社区主任为专干,负直接责任,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对违法建设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镇人民政府将采取“一周一通报、两周一简报、一月一讲评”的方式,将各社区控建拆违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宣传,树立典型,扩大影响。
(三)文明执法,确保稳定。在整治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宣传好控建拆违政策,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应急机制,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违法建设拆除,确保整治工作安全稳定。
(四)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将整治任务分解到社区和个人,层层落实责任。对一些重点、难点区域的整治,要周密制定方案,加强组织调度,打好整治的攻坚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责任追究。1、社区未按整治要求召开户主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的将通报全镇并扣除社区书记、主任绩效考核工资。2、被列入“重点整治”的社区,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直接定为“一票否决”,对镇区域内所有党员、干部有违法建筑或在建违法行为的,由纪委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从严依纪顶格处理到位。3、本次专项整治验收结果将与年终打分,运转经费拨付、干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镇纪委适时组织对整治工作“回头看”’。4、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书记、主任必须到达执法现场宣传控建政策,控制执法现场秩序,出现现场对抗的,由镇执法大队通报纪委依考核办法处理。
归义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