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义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归义镇   日期:2017-03-0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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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义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减负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部门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机制。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2、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原则。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制,统筹组织整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3、标本兼治、源头规范的原则。既要查找、纠正和解决当前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又要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部门职责、统筹安排、资金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2015年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惠农补贴类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与生态公益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等。二是农民保障类资金。农村低保、五保户分散与供养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补贴、危房户等。三是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包括各村、中小学校、人口计生、水务、民政、农机、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收费;村公益事业(如公路、水利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中村组织名义集资摊派;各类报刊发行摊派和搭车销售商品等。

(二)单位范围。主要包括林业站、学校、、畜牧站、农技站、民政办、社保站、农机站、移民办、供电所、计生办等部门和村级。

三、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1-3.15)

1、成立领导机构。镇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各村(社区)和镇属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员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统一认识,作出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3.15-4.30)

各村、社区和所有涉农部门组织专门班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村(社区)、部门的惠农资金以及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清查惠农资金发放、涉农收费和向村级组织乱收费等问题,问题严重的,向前追溯。涉农部门要依照本单位职能全面剖析一个行政村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必须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自查表格报镇财政所。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1-5.20)

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镇20个村(社区)和所有涉农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查处的问题归纳汇总,对需立案查处的,将事实材料和对象报镇整治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20-5.31)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验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村(社区)、各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评价当前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管理现状,总结整治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闵庆丰任组长,李造林任常务副组长,雷进、毛利、杨浩、刘先、何文忠、柳三辉、陈勇任副组长,徐军云、霍宋林、彭勇等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农业组(电话:5222421),徐军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工作责任制,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对所联村的自查自纠、整改同。整治工作实行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工作机制。一是协调配合机制。镇纪委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镇财政所、经管站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减负惠农方面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镇财政所提供惠农资金相关数据;成立以纪委委员牵头,组织村各监督委员会参与的村级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班子。二是定期通报机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检查人员要主动收集、整理各村和部门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规违纪的,对问题较大的,性质较严重的,镇重点检查组要当即下达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减负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5222421,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长效机制,通过整治,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要从政策设计、制度安排、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重点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示公开等制度。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减负惠农的监管思路、手段和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管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各村和涉农部门要有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专题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