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2/2017-887559 发布机构 归义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05-0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归义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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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义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改善居民生态环境,推进全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双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禁(限)养区进行划定。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战略,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为抓手,全面规划养殖行为,推进养殖废物资源化处理,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汨罗建设。

二、 划定原则

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协调一致、属地管理、强制动态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协调发展。

三、 工作目标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归义镇政区域禁养区、限养区的工作。2017年12月底,依法关闭和搬迁归义镇畜禽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四、 工作实施

(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毛利任组长,环卫、畜牧、水利、国土、林业、财政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业禁(限)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划定工作进行组织领导,成立由环卫组、农业组、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国土所成员及全体包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划定工作具体实施。

(二)禁(限)养区范围

根据汨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中心城镇规划周界外1000米区域为禁养区范围的规定,我镇在城区规划红线内全镇禁养。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

4月10日,召开归义镇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研究制定我镇养殖业禁(限)养区划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工作实施。

4月12日,组织召开归义镇畜禽养殖业禁(限)养区实施工作动员会,学习汨政发[2017]4号文件,对全镇三区划定工作进行宣传,并对此项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强调,对工作组成员的分工进行部署安排和责任落实。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召开禁(限)养区户主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整治工作,营造整治氛围。

2、阶段推进(4月-12月)

实地调查阶段(4月15日-5月20日)。根据会议部署和安排,工作组成员按照分工,对所负责区域内禁养区内现有的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进行排查登记。

镇工作小组成员将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后上交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会议,对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进一步讨论禁养区具体划分,依据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形成初步意向稿,分发各部门、村(社区)组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后上报镇党委、政府形成归义镇畜禽禁养区划定决策,并报送市禽畜养殖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批。

禁养区综合整治阶段(7月1日-12月30日)。前期采取常规宣传方式,引导并督促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自行关闭或拆除,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养殖场予以强行关闭或拆除。对自行关闭或拆迁的养殖场由镇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依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