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归义镇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动各村(社区)的工作积极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
(二)考核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
1、企业安全生产工作(40分)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能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3分)。村(社区)未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的扣1分;未完善检查、举报等基本工作制度的,每少一项扣1分;未建立或台账未规范的,酌情扣2-3分。
(2)检查督促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并持证上岗(2分)。检查发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3)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按安全检查制度或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10分)。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每少一次扣5分;无检查记录的每次扣5分;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4)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或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10分)。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每次扣5分;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未达到100%,每次扣2分;重大事故隐患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或者不上报的每次扣10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
(5)按照要求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分)。抽查企业未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3分;未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扣3分;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扣3分;未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3分;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抢险的扣3分。
(6)督促辖区内企业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定点批准书,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协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10分)。经查发现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未经安全生产许可,未向镇安监站报告的,每发现一家扣3分;发现烟花爆竹经营点或油漆经营点未经经营许可,未向镇安监站报告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辖区内建设项目未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投入生产使用,未向镇安监站报告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辖区内企业未按规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未向镇安监站报告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在用,未督促整改的扣2分;每发现一起特种设备制造、改造、安装、维修、使用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督促整改查处的扣2分。
(7)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报送材料,按时参加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完成镇布置的工作任务(2分)。未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拒报材料和不参加会议、培训的每次扣2分。
2、消防安全工作(30分)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能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0分)。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的扣5分;未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和“三定”(定点、定人、定职责)机制的扣5分;台账建立不规范的扣5分。
(2)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3分)。未召开专题会议的每缺少一次扣3分。
(3)每月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大型商场、“三合一”场所、十小行业、娱乐场所及居民出租屋等场所,检查辖区单位消防行政许可、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管理、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运行、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等情况,健全排查记录和档案管理,督促辖区单位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消防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完善消防设施,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0分)。发现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未参加消防教育培训的,每少一人扣2分;未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每少一次扣3分;未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每少一次扣5分;发现消防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分;台账建立不规范的,每少一次扣5分。
(4)多渠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检查、保养等工作;建立辖区居民群众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演练(7分)。未做好宣传工作的,每次扣3分;未建立义务消防队的扣5分。
3、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30分)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确保相关经费保障,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5分)。未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应急小分队的扣2分;台账建立不规范的扣3分。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5分)。未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单位(个体户)、药品使用、药品经营等单位100%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的,每少一家扣1分。
(3)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日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结合实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15分)。未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每少一次扣5分;无检查记录的,每次扣5分;记录不规范的扣3分;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每次扣5分。
(4)及时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材料,按时参加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培训,完成镇布置的工作任务(5分)。未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拒报材料和不参加会议、培训的,每次扣3分。
三、附加分和倒扣分
(一)附加分(以文件或总结资料为准,最高不超过10分)。安全生产典型做法、创新内容受到汨罗市、岳阳地区、省级、国家级推广或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3、5、7分、安全信息被汨罗市、岳阳地区、省级、国家级采纳的,每次加1、3、5、7分;完成镇交办的临时性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的,每次加2分。
(二)倒扣分
1、各村(社区)在辖区内企业发生一般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给予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考核。
2、各村(社区)在辖区内企业发生一般消防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一家次扣5分;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给予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考核。
3、各村(社区)在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发生一般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给予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本办法对行政村实行单项考核,考核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按满分计发;考核分在95分以下的,按实际得分计发,同时列入对行政村年度综合考核,按比例折算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二)对村同样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按比例折算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三)本考核办法由归义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