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归义镇   日期:2018-12-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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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鞭炮会严重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引发火灾、噪音扰民,近年来因烟花鞭炮引起的事故越来越多,白塘的爆炸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市已于去年还是全城禁炮,归义镇所有社区都属于禁炮范围。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和及时清扫,没收烟花爆竹,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到30000元罚款;责令停止燃放后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0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所有受到处罚的都会将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以后的信用都会造成影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并及时举报:07305222371。城管大队、政府会进行奖励并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