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
为全面彻底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我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汨政办函〔2018〕113)和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盒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全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四、采集方式
以社区为单位,由民政办牵头,社区主任和民政专干负责召集,现场采集,要求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做到不漏人,力求信息准确。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新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五、计划安排
信息采集工作以摸清对象身份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到各社区的时间安排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领域当前最为重要的基础工作,相当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打,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归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