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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5-15 公开日期 2019-05-1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罗江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发〔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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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政发〔2019〕28号 

关于印发《罗江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罗江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罗江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强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当前我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以2018年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为基础开展2019年农村“空心房”整治攻坚工作,做到统一思想再出发、落实措施再推进、提炼经验再升华,再掀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热潮,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动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乡村大振兴。现就整治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着力四类“空心房”应拆尽拆。精准摸底四类“空心房”(“闲置房”、“危险房”、“零散房”、“违建房”),一户一档,分类施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四类“空心房”做到应拆尽拆,经认定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脉、记住“乡愁”和融入乡村旅游的可修缮改造。

(二)着力偏杂屋美容整修。针对农户用于生产生活偏杂屋现状,按照布局规范、环境整洁和实际使用需要,一户一策、减量提标,美容整修。影响村庄规划实施和村容村貌的偏杂屋拆除到位,拆除后愿意按统一风格、规定面积改建的偏杂屋改建到位;符合村庄规划、但影响村容村貌的偏杂屋农户自主修缮到位;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和中心集镇乱搭乱建的棚亭、偏杂屋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加大房前屋后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和畜禽养殖场地整治,设置既经济适用又能体现农村风貌的围栏或篱笆,结合“厕所革命”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美化、绿化和净化到位。

(三)着力腾退土地合理利用。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腾退土地100%合理利用到位。加强“以图管地”,做好腾退土地的复耕工作。要结合腾退土地周边的空坪隙地,因地制宜确定复耕方向,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开发工作;强化复耕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手段,有效提升新增耕地的质量等级;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耕地不抛荒,禁止复耕地块擅自纳入建设用地范围;加快在建复垦项目的工程进度,尽快竣工验收并形成指标。

(四)着力集中建房规范有序。集中建房点的规划、选址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实施和管控,切实解决宅基地管理粗放、建房无序、村庄不美、有新村无新貌等问题,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19年6月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集中建房坚持“以拆促建、以建促拆”,因地制宜落实“大集中与小集中”,合理安排村庄建房点,尊重群众意愿,引导村民到规划的建房点集中建房,全面完成“三个三”目标任务;镇国土所在整治攻坚期内全面完成所有集中建房点用地和建设等手续的办理,加快完善建房点配套设施建设。

(五)着力重点区域示范引领。积极发挥岳阳市“空心房”整治示范镇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整治后期管理,把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明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村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身“四房”拆除整治,共同分享整治成果。

(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实行“以奖代补”、“有偿退出”,做

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损害群众基本权益。

(三)规划先行,治理有效。以自然村庄为单元,按照“生产生活分区规划、居住娱乐功能齐全、住房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结合集中规范建房、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科学编制“空心房”整治规划,突出经济适用,保障群众利益。

(四)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坚持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并重,形成“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各显其美”的建设格局,让美丽乡村能真正守得住历史记忆,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情乡愁。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再出发(2019年1月18日~1月31日,已实行)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工作再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网络、标语等渠道,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各村也要组织召开村、组两级干部会议和户主会,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渠道,宣讲“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氛围。

(二)落实措施再推进(2019年2月1日~5月31日)。

全面回头看。组织“四房”拆除整治全面回头看,各村组织人员以组为单位,逐栋逐户核查建册归档,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四房”及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条件的地块情况。应拆尽拆。对纳入拆除范围的““四房”,由各村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充分利用。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对于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申报条件的地块,尽快编制方案,报岳阳、汨罗市批准实施。对作为村民集中建房点或乡村公益建设的用地,按照“农民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原则,引导规范建设,对零星分布、不宜耕种和建设的用地,由各村统一栽种苗木,作为绿化用地。

(三) 验收评估再升华(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四房”拆除整治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向镇人民政府提交验收报告,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深入村组户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兑现奖惩。考核评估整束后,由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公室综合罗江镇近两年的“空心房”整治工作,提炼有关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罗江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闵庆丰任政委,人大主席冯雄任组长,黄伦辉任副组长,各村联村干部、党政办、扶贫办、财政所、林业站、水利站、环保站、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湘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总资料员。各行政村作为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必须组建专门队伍,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行政村必须明确专人专抓全权负责本村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公室牵头,召集各村定期碰头、定期会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行政村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工作,包括调查摸底、矛盾纠纷调解、拆旧区房屋建筑物拆除外运、部分零星树木砍伐(或移栽)、新增耕地分配、耕作主体落实和工程后期管护等工作,结合规范村民建房,每村打造至少2个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示范点。镇纪委负责全程监察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宅基地退出复垦工作,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违纪行为查处。镇农业办负责土地复垦的技术指导、验收评级以及集中建房的监管验收工作。镇国土所负责相关政策落实、业务指导,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农村“四房”整治退出复垦项目的核查、验收、补充耕地指标流转、指导集中建房点选址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全市政策扶贫“易地搬迁户”宅基地退出复垦认定工作,提供资金发放依据。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镇财政所负责保障相关工作经费、补偿资金,审计监督农村“四房”整治补偿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督促落实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镇林业站负责落实项目区零星树木的砍伐计划、移栽方案,出具相关审查意见,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验收工作。镇环保站负责指导环境治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政策支持。该项工作由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对各村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以各村为主组织实施。建立农村“四房”拆除整治和退出宅基地的补助激励机制,根据拆旧面积,砖混结构按5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补助;砖木结构按4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主要用于“四房”拆除、建筑物残渣清运、土地平整复绿和到户补偿等。 村级工作经费补贴和激励机制按罗江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有关通知为准。各村必须及时报送立项批准实施的增减挂钩地块情况,由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加强与国土部门对接,组织各村实施项目。对亮点突出、特色明显被确定为市级示范点的,另行制定政策实行以奖代投。

五、检查验收

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建立实用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常态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对整治攻坚工作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召开专题会进行讲评通报。各村整治攻坚工作将纳入2019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农村“四房”拆除整治攻坚工作整改后仍未通过市级验收的村书记进行问责,通过多种手段,强力推进整治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