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林寺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桃林寺镇政府   日期:2022-08-2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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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发〔2022〕13号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桃林寺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桃林寺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桃林寺镇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汨罗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科学、客观的原则;

(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际工作效果为主,工作资料为辅的原则;

三、考核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齐抓共管,力争全镇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较去年下降30%,经济损失下降35%。

四、考核对象

镇属18个村

五、考核内容

(一)森林火灾次数。

(二)村民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烧土坎、工程用火、点火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情况。

(三)村民上坟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情况。

(四)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立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五)森林火灾发生后,积极配合扑救及灾后调查情况。

(六)森林防火宣传及村民防火意识提升情况。

六、考核标准

(一)每村必须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人数为10人以上,要求身强体壮,常住本地,有奉献精神,并建立相关台账。4月20日前没有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村,在年底的绩效考核中扣5分。

(二)各村应储备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包括至少3台喷雾器、10把拖把、5把砍刀、5只水桶等。镇政府每村补贴1000元用于应急物资的添置,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补上。4月20日之前未储备的村,在年底的绩效考核中扣10分。

(三)严禁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烧土坎、工程用火、点火取暖、野炊、村民上坟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情形。

(四)所辖村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情,从所辖村财政运转经费中罚款1000元。若及时报告镇林业站并组织人员灭火的,罚款800元。若在镇政府人员到达之前已成功自行灭火成功的,罚款500元。

(五)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将从严处罚:

1、一次火灾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罚款金额翻倍;

2、有群众打119或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的,罚款金额翻倍;

3、全年森林火灾发生3次及以上的村,罚款金额翻倍;

4、全年森林火灾发生6次及以上的村,在罚款金额翻倍的基础上,取消村级参与年底综合绩效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如所辖村能够指出火灾肇事者,则记火情一次但不罚款,肇事者交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

(七)全年没有发生火灾,且森林防火其余各项基础工作表现优异的村,每村奖励2000元,在年底的绩效考核中加10分。并优先砍伐指标的保障及林业项目的落地。

该考核办法从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