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发〔2019〕52号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服务管理的
通 知
各村委会:
为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服务管理,构建稳定、规范、和谐安置区。现就我镇3个易地扶贫安置区的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置区服务管理归属
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
燕塘安置区归燕塘村委会负责管理
水卜头安置区归青江村委会负责管理
枫树坪安置区归万林村委会负责管理
二、安置区服务管理范围
燕塘村、青江村、万林村委会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安置区的安保、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三、安置区服务管理负责人
燕塘安置区负责人:周 理
水卜头安置区负责人:任 辉
枫树坪安置区负责人:刘建明
附:安置区相关管理制度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1、安置区发生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安置区管
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安置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2、遵守安置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3、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安置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5、安置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安置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安置区环境整洁。
3、安置区内任何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
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七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4、安置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安置区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请自觉维护安置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
4、请勿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不得窗外抛物。
5、安置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6、提醒进入安置区的亲友,遵守安置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安置区的整洁。
7、业主委员会管理处负责安置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安置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对安置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安置区,教育儿童勿在安置区内玩火。
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6、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7、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火险隐患。
8、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9、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10、业主委员会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