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5/2021-1800746 发布机构 川山坪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22 公开日期 2021-03-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川山坪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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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发〔2021〕6号

 

 

关于印发《川山坪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玉池林场:

《川山坪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川山坪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及省、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粮食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粮食生产工作按照“扩面、增产、优质、提效”的工作要求,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中有增、种植结构不断优化,杜绝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禁止耕地抛荒。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任务面积。各村按任务面积,分解到组、主体、丘块,建立粮食生产台账,切实压实责任。要防止粮食调减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种植水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能不能减少。

(二)严禁耕地抛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1、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2、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停发抛荒耕地惠农补贴;

3、对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启动对村总支书记和分管负责人的问责程序。

(三)推广集中育秧。继续支持水稻集中育秧,支持农业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散户、小户提供秧苗。全面落实中央、省早稻集中育秧扶持政策,全镇完成集中育秧0.4万亩,逐步提高双季稻种植率。

(四)培育新型主体。各村要创新经营方式,着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庄、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抓住种植大户这个关键,大力度引导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整村集中连片流转,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致富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五)落实关键技术。推广良种。推进“一镇一品”的规模化种植,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抗性好的主导品种,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确保晚稻安全齐穗。推广良法。继续推广集中育秧、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晚稻安全齐穗等高产稳产关键技术,严格控制直播。

(六)推进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主体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带动提升小农户生产现代化水平。各村要加大对实施代耕等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扶持和培养,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数据报送务必真实有效,杜绝虚报,数据报送质量纳入村级管理考核内容。

(二)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汨杨公路、城界线、袁芭线等主干道沿线视线范围内,必须种植双季稻,条件不允许的可改种再生稻。每村至少有一个百亩以上的双季稻种植连片区域。

(三)积极推广早稻集中育秧,每村至少有一个5亩以上的早稻集中育秧点,每个大户至少有一个1.5亩以上的早稻集中育秧点。

(四)杜绝耕地抛荒,对连片3亩及以上的荒田和“非粮化”耕地要进行复垦复种,严禁荒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的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建立粮食生产负责干部联村和镇长约谈制度,各村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水利、农技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村组会、户主会、微信工作群、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惠农政策、种粮补贴优惠等粮食生产政策,营造浓厚的春耕春种氛围,激发调动农民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

(三)落实包干责任。落实联包村责任制,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联点帮扶,各联包村责任人必须深入到村、到组、到田间地头,督导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帮助解决粮食生产中的难题。

(四)增加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投入50--1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重点支持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和双季稻种植,加大奖励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各村绩效考评范畴,重点考核早稻集中育秧、早稻面积落实、抛荒治理、粮食总产量、优质稻面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惠农政策落实等内容,评选出一批发展粮食生产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先进村和大户。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粮食生产任务面积无法完成的村,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问题突出、产能不足、连片抛荒3亩及以上的村,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村主职追责问责。

(六)严格奖惩兑现。切实加大粮食生产的奖惩力度,种粮大户除可享受市级规定的奖励外,另给予100元/亩的双季稻种植补贴奖励。鼓励开展荒田复垦,对复垦主体给予50元/亩奖励。对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好的村,视完成情况进行分类奖励,按完成率100%、90%、80%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的奖励。对不配合荒田和“非粮化”耕地复垦的农户,取消该户地力补贴,不配合早稻集中育秧任务的大户,不给予任何政策支持。对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的村,视情况扣减村级相关经费,并取消项目投入和评先评优资格,出现抛荒3亩以上的村扣减村级运转经费5万元。

 

 

附件1:川山坪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川山坪镇2021年粮食生产联包村责任人名单

附件1

川山坪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

郑  丰

党委书记

组  长:

颜念龙

镇    长

副组长:

周  雄

党委副书记

 

杨寒丰

政协联络办主任

成  员:

王尚武

财政所所长

 

周晶日

自然资源所所长

 

甘仲秋

农技服务站站长

 

谢  翰

经管员

 

杨思宇

农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仲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具体工作。

附件2

川山坪镇2021年粮食生产联包村责任人名单

村  名

联村干部

包村干部

燕塘村

胡  宁

邹  理

李  祥

青江村

夏  阳

李京翰

李绍华

三姊村

刘  胜

李成钢

虞  铁

新船山村

甘新罗

浣义勇

佘焱鑫

高家坊村

骆伟军

易  凯

陈  银

麓凤寨村

韩建伟

廖国佳

周怡希

桥坪村

李  想

梁  黎

邹  罗

玉池山村

郑  丰

戴治业

骆  婷

达摩岭村

郑军飞

任  波

李  宁

川山村

黄云祥

任  鹏

刘向阳

白马城村

黄  程

李立武

鲁文熙

清泉村

周  雄

甘  伟

王  俭

万林村

杨寒丰

周国威

杨思宇

川西村

颜念龙

卢新龙

刘自昊

天井山村

邵  婷

高俊平

谢  翰

芭蕉村

彭  智

刘中柱

吴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