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发〔2021〕4号
关于印发《川山坪镇2021年度村级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川山坪镇2021年度村级管理考核方案》,现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川山坪镇2021年度村级管理考核方案
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6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郑丰同志任组长,颜念龙、周雄任副组长,杨寒丰和其他负责干部为成员,由周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由各组线对照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考评方案制定具体评分细则。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数=工作绩效80分+民主测评20分+加减分。
(一)工作绩效完成情况(100分,折合后80分,分组明确到组线)
1、实力川山建设考核基本分
①财源建设:由财源建设组考核,包括: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公开、村帐镇代理、惠农补贴发放等。(10分)
②日常事务:由党政办公室考核,包括:村级服务平台管理、各项材料的报送、小康建设、公众热线12345、网络舆情、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等。(5分)
2、文化川山建设考核基本分
①党建组织:由党务组织组考核,包括:党建工作、老干工作、村干部队伍建设、村科技、科协工作等。(15分)
②纪检监察:由纪检监督组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村干部、党员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5分)
③便民招商:由便民招商组考核,包括:社保、医保、便民服务大厅、一门式服务、统计、招商引资等。(5分)
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由卫生健康组考核,包括:疫情防控、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统战、教育、妇女儿童、卫健、工商联、新时代文明实践等。(5分)
3、平安川山建设考核基本分
①社会稳定:由综治维稳组考核,包括:综治维稳、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禁毒、民政、残联、岳阳市“三无”乡镇创建等。(10分)
②安全生产:由安全生产组考核,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打非禁燃、铁路隐患整治、矿山麻石整治、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等。(5分)
③国土规划(含执法队工作):由国土规划组、综合执法组考核,包括:国土规划、控建拆违、地灾治理、移民、集镇建设、规范建房、综合执法、危房改造等。(10分)
4、美丽川山建设考核基本分
①农业大面:由农业大面组考核,包括:农技、农机、林业、森林防火、水利、河长制、畜牧、交通、商务粮食、国调、气象、电力、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10分)
②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组考核,包括:人居环境治理、厕所革命、环境保护等。(10分)
③乡村振兴:由乡村振兴组考核,包括:党管武装、国防建设、乡村振兴、小额贷款清收等各项工作。(10分)
(二)民主测评(共20分)
1、村述职评议(10分)
(1) 评议形式:结合双述双评工作,村一级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会议由镇联村党员干部主持,村党组织书记在会上述职,述职结束后,与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评议,对本村整体工作进行评分。(除给党组织书记测评外,给该村的整体工作也评分)
(2)参与评议人员:村“两委”干部、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全体党员。(与会党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会议有效)
(3)计分方式:村测评得分总分值为100分。村民主测评表分为3种评价意见,即“满意(A)计100分”、“基本满意(B)计80分”、“不满意(C)计40分”。
村述职评议得分 =(A×100 + B×80 + C×40)÷有效票数×10%
2、镇述职评议(10分)
(1)评议形式:结合双述双评工作,镇党委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村党组织书记在会上述职,述职结束后,与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评议,对各村的工作进行评分。
(2)参与评议人员: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部分汨罗市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邀请联镇市级领导参加、指导。
(3)计分方式:镇评议得分总分值100分。分优秀、中等、一般三个等次,即“优秀(A)计100分、“中等(B)”计80分、“一般(C)”计40分。
镇述职评议得分=(A×100+B×80+C×40)÷有效票数×10%
3、整个民主测评得分=镇测评得分+村测评得分
(三)加减分考核内容
1、中心工作加减分。①中央、省、地、市专项检查顺利通过的在年终考评总分中加4、3、2、1分,未通过或挂牌督办的,在年终考评总分中扣4、3、2、1分;②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分别加减3、2、1分,③单项工作已经加减分的此项不再重复加减分。(考核单位:①③由各组线负责;②由重点工程组负责)
2、通报表彰加分。受到国家、省、岳阳市、汨罗市通报表彰的分别在年终考评总分中加4、3、2、1分(以文件为依据,同一项工作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以敏感词别认定,不予重复加分)。受表彰的单位认定仅为各村“两委”,其余不予认定(各类协会、“两委”成员个人等)。表彰加分项由各村自行书面申报(附表彰文件复印件),交党政办公室审核。
3、通报批评减分。村级工作被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的(以文件为依据),每次从年终考评总分中扣1分,单项工作考核不重复扣分。
4、以上加减分由党政统计后,召开负责会议根据相关文件、上报资料集体研究审定。
四、考核奖项设置
(一)综合考核奖。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设红旗单位1个、先进单位2个。红旗单位奖励10000元、先进单位奖励8000元。
(二)中心工作考核奖(可以与综合考核重复)。单项工作奖项由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考核情况及考核细则对需要表彰奖励的单项工作,在次年年初的党政干部会议上,根据上一年度村级工作表现,设立单项奖,奖金3000元(主要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党建引领、环境卫生、社会稳定、乡村振兴、卫生健康、财源建设等奖项)。
五、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条件
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或其他工作被上级主管部门否决的,环保督察、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取消综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所空缺的表彰名额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