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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8-29 公开日期 2022-08-2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和防汛物资储备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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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2216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和防汛物资储备的紧急    

 

、各部门单位:

目前正值防汛抗洪的紧要期、关键期,强降雨过程随时有可能发生。为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对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单位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把防汛工作摆在当前的重要位置,行动上自觉落实、措施上真正到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行政村、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责任制,在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时,各行政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值班人员同时驻守值班室,随时指挥调度。现场抢险时,值班室一定要留有值班领导。对因麻痹大意、擅离职守、汛情处理不当而贻误防汛抢险时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近期,各行政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领导及有关成员一般不准请假,不许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向党委主要领导请假。

三、强化责任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的塘坝、沟道、采矿区、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居民危房区、民工住房、河道漫滩地、低洼地带等确定专门的责任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各责任区域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行职守看护的职责,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降雨天气要加强监测,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送责任区域的降雨信息、洪水信息,切实建立和完善巡查报汛制度,确保责任区域安全度汛。

四、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的塘坝、沟道、采矿区、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居民危房区、民工住房、河道漫滩地、低洼地带等再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危房的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一定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绝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同时严禁在河道、沟谷、河道漫滩地、低洼地和塘坝周边等受洪水威胁的区域进行建设施工和采矿、采石、采砂等影响防洪安全的活动,不得建设工棚或供人休息的构筑物,所有看护人员不得在上述区域逗留。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值班期间,接到上级部门传达的重要天气预报和重要指示时,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值班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报告。接到灾情报告后,各相关村及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派出人员认真核实灾情,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灾情状况及发展趋势,以便及时抢险救灾。

六、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一旦发生灾害,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察看灾情,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同时,所有深入一线的救援人员、包村干部要切实做好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七、健全抢险队伍,落实防汛物资

各村、各单位要按实战要求,认真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和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各自的防导抢险队伍,防汛抢险队伍要保障组织有力,训练有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要于38日前将各自的防汛抢险队伍花名表及通讯联络号码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防汛物资要按质按量准备充分,要有一定数量的手电、雨衣、雨鞋、帐篷、铁揪、编织袋、麻袋、砂石料等。要着专人进行保管。所有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的保管人员和负责人要24小时在岗,并且保证通讯畅通。凡因擅离职守、疏忽大意或因防汛物资准备不充分,影响应急调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