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山坪镇全面推行片组邻“三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川山坪镇   日期:2023-09-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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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山坪镇全面推行片组邻“三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作用的意见(试行)》要求,为充分激发村民自治共管的作用,建立村级片长、组长、邻长“三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村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一) 组织体系。每个村划分为若干片,分片包干的村干部任“三长制”的片长;村民小组长任“三长制”的组长;邻近居住的15户-20户为1邻,由群众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任“三长制”的邻长。分级联系,“片长”联系“组长”、“ 组长”联系“邻长”、“邻长”即村民代表联系群众,并以“片长+组长”“组长+邻长”“ 邻长+群众”为单位,建立三级微信“网格群”,每个“网格群”开展政策宣讲、意见收集、信息互通、情感交流等工作。

(二)人选条件。邻长即村民代表要从党小组长、无职党员、协会组织负责人、乡贤能人、网格信息员、优秀志愿者等群体中推选产生。人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带头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并做到“四有”,即自主自愿,热心村级事务,有热情;办事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有基础;具备联系服务群众的知识和水平,有能力;经常在家工作生活,有时间;组长由村民小组长担任;片长由分片包干的村干部担任。

(三)推选程序。邻长即村民代表推选一般采取自下而上程序,经选举单元民主推选产生,由村上报乡镇审核把关。审核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推选单元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乡镇、村登记造册(附件1、附件2),统一颁发代表证书、邻长证书;组长及片长名单由村委会编制造册,交镇党建办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着力做好民情收集。邻长即村民代表原则上要对所联系的一般群众户月电话联系一次以上,季度上门走访一次以上;对贫困监测户、已脱贫户、低保五保户、重病重残户、留守儿童户、空巢老人户、涉毒涉电诈户、参与非法宗教户、信访意见户、烈属军属户等重点户至少月走访一次以上,定期到联系户走一走,张贴好服务卡,看一看家庭情况,听一听群众心声,问一问发展计划,帮一帮实际困难,认真记录社情民意,将村民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问题,能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组长协调解决,组长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片长及村“两委”进行研究处理。

(二)着力化解风险矛盾。邻长即村民代表、组长及片长应全面掌握联系户或区域内基本情况,协助村“两委”做好人、房、物等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对本地自然灾害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社会矛盾纠纷、防溺水、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宣传解释、情绪引导、矛盾化解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共同维护邻里和谐、基层稳定。

(三)着力带头移风易俗、传达落实政策。邻长即村民代表、组长及片长应积极响应村“两委”号召,带头传达落实政策,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带头推广政务APP下载注册,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等;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打牌赌博、涉诈涉毒、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营造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清风正气。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教育培训。镇党委、村两委将“三长”纳入乡村基层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1次以上“三长”培训示范班,村委定期开展“三长”培训教育。各村要制定“三长”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农村党员冬春训、各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抓好“三长”培训。

(二)加强动态管理。各村要对“三长”履职情况实行一季一登记、半年一讲评、年终一总结,并利用村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对不胜任不称职、居住地变动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等难以正常履职的,因违纪违法等不适宜继续担任“三长”的,各村应及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整,确保“三长”符合条件、数量充足,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分析研判。各村要分别建立民情上报登记台账(附件3)。针对上报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村两委应每周召开一次民情例会,及时研判调度“三长”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并及时向“三长”和群众做好解释反馈;对不能解决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

(四)加强考核激励。“三长”每年应采取适当方式向选举单元的村民进行一次述职,向村报告年度履职情况。村两委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三长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三长”,各村应当奖补适当经费,集中进行表彰奖励,广泛宣传报道,并作为向上推荐评先评优的人选;对年富力强、表现突出的组长和邻长即村民代表优先纳入村后备力量,不是党员的,优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纳入党员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