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山坪镇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川山坪镇   日期:2018-09-2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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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政发〔2018〕82号

 

关于印发《川山坪镇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培训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川山坪镇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川山坪镇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无证办学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安全第一”原则,对全镇范围内非法办学机构进行清理整治,促进全镇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和谐发展。

二、清理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学前教育、艺术、体育教育培训的非法办学机构,具体是:被教育主管部门列为取缔范围的幼儿园;已获批但未达办学标准非法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和无证、无资质举办的非法培训机构。

三、清理整治原则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摸清底子,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坚决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取缔非法办学机构,保障依法办学者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川山坪镇校园安全暨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全县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

2.联校:检查全镇非法办学机构的办学场地、办学设施、师资状况等办学条件以及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标准。检查是否有公办教师到非法办学机构兼课行为。

3.镇派出所: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查处、打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

4.交警七中队:检查全镇非法办学机构接送学生车辆的车辆安全状况,查处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照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

5.建房办:开展对非法办学机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检查,核查规划、质量安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调查认定,并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6.安监站:排查整治非法办学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7.食安办:对全镇非法办学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业人员不具有健康合格证明的进行查处。对未经审查备案违法发布招生广告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8.国土所: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非法办学机构用地进行查处。

9.司法所:规范执法流程,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10.村委会:组织协调相关村委会干部做好辖区内非法办学点举办者的思想工作和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执法清理工作及稳定工作。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防范新的非法办学点的产生,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五、实施步骤

集中清理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1.召开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

2.利用广播、短信、横幅、宣传车、致家长一封信等媒介广泛进行宣传。

3.成立相应组织,制定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

1.召开非法办学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政策宣讲,严格把握法律法规界限,逐个进行排查。对尚未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办学单位,在符合乡镇布点规划的前提下,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办学标准,责令限期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下发停止办学通知书。

2.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分类研究排查情况,形成处理意见,分学校列出清单书面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根据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组逐个清理整治。对于逾期仍达不到条件或不符合布点规划的非法办学机构依法进行取缔,并妥善做好非法办学机构学生的就学分流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镇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分组、分校进行督查验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是政策要求、形势所需。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集中清理整治不留死角。

2.强化宣传,积极疏导。开展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是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疏堵结合、妥善做好被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学生的就学分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遵章循序,追责问效。各成员单位要对照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环环相扣,确保每一阶段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督查,确保成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清理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强化工作督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