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时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实施方案
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汨政办函[2018]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复绿内容
按照农村“空心房”整治“宜绿则绿”的原则,面积较小、不宜耕种和建设的作为绿化用地。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动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乡村大振兴。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绿化管护等制度,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绿色村庄”“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整治复绿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2.整体协调,分类指导。
3.生态优先,兼顾效益。
4.因地制宜,打造特色。
5.保护为先,造改结合。
三、整治复绿技术建议
整治复绿以提高绿化率、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倡导以营造乔木林或经济林为主开展整治复绿。周围人口和屋场比较集中、面积在 300 ㎡以上的较大地块,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辟为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
1.树种选择:造林树种选择根据“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生态、绿化、效益”三统一,各地可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土壤条件选择不同的适生乡土树种,主要生态树种有桂花、石楠、杜英、樟树等,兼用林林种有楠竹、板粟、油茶、桑等,经济林树种有杨梅、柚、柑桔、梨、桃等
2.苗木规格:为尽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采用3-6cm较大规格苗木栽植,栽植密度4×4m,油茶栽植度3×2.5米。
3.栽植:先人工清理建筑残渣和杂灌木,挖穴整地,对于混凝砖块裸露、土层浅薄的地方要挖穴填埋客土,栽植时树木高矮、干径大小要搭配合理,排列整齐,栽植的树木本身要保持上下垂直不得倾斜。
4.管护:栽植后及时浇水、支撑,第二年进行抚育、施肥,成活率达到95以上,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落实专人负责养护,建立长期管护机制。
对辟为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居民的生活与休闲的要求,结合园路、健身场地等多种方式来促进居民和自然的亲和性,而不单单为绿化而绿化。绿化树种要乔灌木混交搭配,选择居民喜闻乐见的树种,树种配置要层次分明、注重色块。常见的选用乔木有桂花、楠木、紫玉兰、杨梅、柚等;灌木有紫荆、樱花、紫薇、红枫、红叶李、红叶石楠、蜡梅等;矮小灌木有红花檵木、黄杨、杜鹃、金叶女贞等,还可用草、兰、菊等多年生草本花卉进行色块布置来达到快速绿化美化的效果。
对拟建设的生态菜园,可结合采用3-5cm规格苗木栽植进行复绿,苗木栽植密度可设计为4×4m,尽量不影响菜园培育,栽植苗木以生态景观和经济树种为主,如桂花、石楠、杨梅、柚、柑桔等。
四、实施步骤
1.复绿范围。根据《汨罗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全面推进,对所有适宜复绿的“空心房”整治地块进行复绿。
2.编制方案。以各村前期摸底数据为依据、以村为单位编制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实施规划,各镇将调查摸底情况和整治复绿实施规划在6月中旬前报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办备案。
3.整治复绿。2018年5月-6月下旬,按照农村“空心房”整治“宜绿则绿”的原则,对宜绿地实施绿化,确保“宜绿皆绿”。
4.检查验收。9月中旬以村为单位提交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验收申请报告,9月下旬由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各村要对“空心房”整治复绿前、中、后进行拍照留存、完善复绿登记表,进行归档管理, 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外推介,扩大影响。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空心房”整治复绿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确保“领导、专业队伍、技术服务”三个跟进不放松,有序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工作。
2.开展技术服务。镇林业站具体负责指导各村做好相应的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对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重点项目、美丽乡村、绿色村庄、最美庭院等办好整治复绿示范点。
3.积极筹措资金。各村要积极筹集农村“空心房” 整治复绿资金,整合相关项目,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以确保整治复绿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将依照《汨罗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待验收认定后实行奖励。
4.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推介农村“空心房”整治复绿的先进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5.加强考核督查。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复绿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整治复绿没有完成任务的,限期整改到位;工作久推不动、进度严重滞后的,报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