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2018年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知
各位干职工:
《弼时镇2018年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弼时镇2018年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激发全镇机关干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弼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职工
三、考核内容
包括遵章守纪情况、工作绩效、述职测评三个方面,设总分100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名。
四、考核细则
实行百分制,其中遵章守纪情况占20分,工作绩效占40分,述职测评占40分。
(一)遵章守纪(20分),(由党政办综合考核,黄维、张浩、黄昱源、陈燕)。
1、出勤情况。迟到一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1分。未请假或请假未批视为旷工,干职工年内因私事请假累计不能超过10天,每超过一天扣0.5分。(党政办)
2、住勤情况。干职工每周必须住勤两晚以上,以考勤记录为准,缺一次扣0.5分。(党政办)
3、卫生工作。责任区卫生经检查发现不清洁,每次扣0.5分,集体大扫除未参加每次扣0.5分。(环卫整治组)
4、值班情况。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未到岗或脱岗,每次扣0.5分,无人接听电话,每次扣0.25分。(党政办)
5、学习活动。机关集中学习活动,无故不参加每次扣0.5分。(宣委)
6、参加会议。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党政办)
7、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工作时间打牌、赌博,严禁机关干部及家属在机关取闹、吵架、滋事或做有损机关形象的事,严禁违反八条禁令,违者酌情每次扣1-5分。(纪委)
8、政令畅通。服从镇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的统一调度,积极参加各类迎检、突击、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拒不服从的扣2分。(纪委、党政办)
9、以上情况如重复出现的加倍扣分。
(二)工作绩效(40分)
1、各组组员绩效按本组的主要工作在全市排名情况计分。
①政法组:重点考核综治民调(20分)、信访(10分)、政法工作(10分)。
②安全生产组:重点考核禁炮(20分)、安全生产(20分)。
③集镇管理组:重点考核集镇管理(20分)、卫生整治(20分)。
④环境卫生整治组:重点考核环保工作(10分)、卫生整治(20分)、“空心房”整治工作(10分)。
⑤农业组:重点考核森林防火(10分)、定权发证(10分)、防汛(10分)、农业生产(10分)。
⑥计划生育组:重点考核计划生育(40分)排名。
⑦精准扶贫组:重点考核精准扶贫(40分)排名。
⑧城乡建设组:重点考核控建拆违(10分)、规范建房(10分)、重点工程建设(10分)、集镇建设(10分)排名。
⑨党政机关后勤组:重点考核两办通报(10分)、市长热线(10分)、文字材料(10分)、其他各项服务(10分)排名。
⑩财税项目组:重点考核财税工作(20分)、项目申报、办理(20分)。
⑪党建作风组:重点考核党建工作(20分)、书记述党建(20分)。
⑫企业民生组:重点考核工信统计的相关数据(30分)排名、民政工作(10分)。
⑬征拆组:重点考核服务园区工作(40分,具体另行制定细则)。
(三)述职测评(40分)
1、一般干职工测评。分三个层次进行,即书记、镇长对一般干职工测评,占40%;党政负责会议成员对一般干职工测评,占30%;一般干职工互评,占30%。
2、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测评。书记、镇长对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测评占50%;干职工测评占20%;党政负责会议成员对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测评占30%。
五、否决事项
出现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直接定为第三类。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或重大责任事故,给全镇带来重大影响或工作被动的;
3、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
4、因渎职或工作失当造成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5、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书记、镇长)实行诫勉谈话2次以上的。
六、结果运用
1、镇财政根据市考评办对我镇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确定发放标准,确定一类(占总人数30%,)、二类(占总人数的50%)、三类(占总人数的20%)。
2、考核评比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下年度优化组合重要参考。
3、偏远片区工作:玉池片区工作人员无工作失误的补助偏远片区工作补贴300元/月。
七、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吴艳平同志任组长,镇长张保林、人大主席曾海波、政协主任黄毅、纪委书记黄维为副组长,全体负责干部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浩、黄昱源、陈燕等同志组成,由陈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考核细则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