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时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汨罗市关于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进一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全面遏制抛荒,落实早稻生产计划,确保我镇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主要目标
杜绝抛荒,稳定双季稻种植,除已种油菜的水田外,107国道、湘慧线、县道、镇主干道两侧全部种植早、晚稻,落实市下达的不低于计税面积40193亩种植任务,其中早稻种植32000亩(集中育秧大田6800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艳平同志任政委、镇长高攀同志任组长、邹振雄同志任常务指挥长、周弋锋、周国同志任副指挥长,钟艳、章正南、许程研、黄梅莹、任勇、吴敏、邓宇鑫、欧露平、刘勇军、吴珊、叶迈、付南军、鲁志强、邱润年、任卫明、彭明、彭庆伟、周迎及各联包村干部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技术指导组:欧露平;物资保障组:吴敏;数据统计分析组:周迎;重点对象服务组(贫困户):钟艳、黄梅莹;督查组:章正南。
(二)、各村成立由村支书任组长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明确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引导群众扩大作物种植面积,发动粮食生产。
(三)、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将联合镇纪委督查各村生产
情况,分阶段对各村抛荒现象、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生产、高档优质稻示范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各村
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召开村组会议、张贴标语横幅,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让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
(二)、全面摸清底数,受疫情影响,各村组织人员要摸清群众粮食种植意愿,发动农户自主种植双季稻,对可能抛荒弃耕式双改单水田进行登记造册。
(三)、各村引导可能抛荒以及只种植一季的土地承包户向种粮大户(合作社)流转或由村组织代耕代种代管,确保种植面积,形成规模面积。
(四)、责任压实分解。1、分片包干:弼时片总调度:周弋锋;李家片总调度:周国;玉池片总调度:邹振雄。
2、主干道沿线分村责任包干明细表
村名 |
包干干部 |
大里塘村 |
章正南 |
弼时村 |
赵滔 |
桃花村 |
曾理 |
铜盆村 |
游再良 |
南龙村 |
周国 |
李家塅村 |
周平 |
湄江村 |
钟艳 |
明月山村 |
周弋锋 |
序贤村 |
黄尚 |
3、农业组成员责任包干到村:
村名 |
责任人 |
弼时村 |
邱润年 |
白沙村 |
邱润年 |
序贤村 |
欧露平 |
平华村 |
任卫明 |
桃花村 |
周迎 |
铜盆村 |
吴敏 |
大里塘村 |
邓宇鑫 |
影珠山村 |
彭明 |
南龙村 |
叶迈 |
高燕村 |
鲁志强 |
李家塅村 |
彭庆伟 |
湄江村 |
吴珊 |
明月山村 |
刘勇军 |
清溪村 |
任勇 |
白鹤洞村 |
付南军 |
玉池村 |
付南军 |
大龙山村 |
付南军 |
(五)、加大服务力度,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对镇域内的
农业生产大户、散户提供全方位的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服务。
四、奖励与惩罚
(一)、在已有的惠农政策基础上,镇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
1、粮食生产先进村;评选5个、每个村奖励5000元。
评选要求:
①、全额完成下达种植任务;
②、优质稻或主推品种的推广率达80%以上;
③、积极配合、参与迎检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④、各项补贴发放过程中无漏报、无冒领现象,无涉农纠纷和上访事件。
2、粮食先进生产个人,在村干部中评选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50名,每人奖励300元(每村2—4名)。
评选要求:
①、广泛宣传发动,督促群众落实双季稻种植;
②、做好群众土地流转工作,动员种植大户增加承包面积;
③、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指导;
④、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各项服务,认真搞好集中育秧和优质稻推广示范;
3、优秀种粮大户考评。在承包面积100亩以上的大户中产生,由各村推荐,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评选10户,授予“优秀种粮大户”称号,每人奖励2000元。
评选要求:
①、流转土地(水田)面积100亩以上,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2年以上;
②、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应用先进的农艺、农机技术,应用推广专业化集中育秧、机插和大型有序机抛秧、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无抛荒和直播;
③、积极发展优质稻生产;
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诚信不良记录。
优秀种粮大户由所在村依据上述条件初选后,按时间要求向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镇粮食生产领工作领导小组核查,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处罚
1、凡在省市粮食生产考核验收中受到批评的,粮食生产一律不评先评优,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主要干道沿线出现两亩以上抛荒的,每处按1000元标准扣下拨经费,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每处按3000元的标准扣下拨经费。
3、对抛荒耕地的耕地地力补贴一律取消,对双季稻补贴实行谁种补谁,实种实补,根据实播面积严格核实。
弼时镇春耕生产早稻种植面积到村任务表 2020.3.21 |
|||
弼时镇早稻种植任务面积32000亩,计税面积40209.16亩 |
|||
村名 |
计税面积 |
折算比例 |
早稻种植任务面积 |
弼时村 |
3056.16 |
70% |
2139.31 |
序贤 |
4701.05 |
80% |
3760.84 |
平华 |
2163.85 |
80% |
1731.08 |
白沙 |
2085.79 |
80% |
1668.63 |
桃花 |
2820.43 |
80% |
2256.34 |
铜盆 |
2750.5 |
90% |
2475.45 |
大里塘 |
3527.96 |
70% |
2469.57 |
影珠山 |
731.21 |
60% |
438.73 |
南龙 |
2779.94 |
100% |
2779.94 |
高燕 |
2486.55 |
80% |
1989.24 |
李家塅 |
1763.69 |
90% |
1587.32 |
湄江 |
2673.26 |
80% |
2138.61 |
明月山 |
3096.16 |
90% |
2786.54 |
清溪 |
2271.6 |
80% |
1817.28 |
白鹤洞 |
954.09 |
60% |
572.45 |
玉池 |
1026.7 |
60% |
616.02 |
大龙山 |
1320.22 |
60% |
792.13 |
合计 |
40209.16 |
32019.5 |
说明:折算比例按山区60%、征收区70%、常规区80%、适种区90%、重点区10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