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1-02-26 16:25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弼时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弼时镇打非禁燃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印发《弼时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请遵照实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弼时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紧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及顽瘴痼疾进行整治,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实现长期目标和取得实效相结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持续加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安全问题

1、打击非法组织生产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参股、提供场地、资金设备等参与非法生产。

2、打击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3、打击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储存的。

4、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运输的;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二)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顽瘴痼疾问题

督促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即查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制造者、组织者,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材料来源、销售去向、运输渠道,查清容留、包庇、纵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背后的利益链条。

三、职责分工

(一)弼时镇烟花爆竹打非办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研究解决“打非治违”工作重的有关重要问题,检查督导各村(社区)和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二)镇纪检委负责对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问责。

(三)镇应急站责监督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从严管理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许可。

(四)各村(社区),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和报告工作,配合查处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五)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制定具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履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播车、微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持续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设立“打非治违”24小时举报电话(0730—5750211)、举报微信号,利用张贴公告、村级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范围内的主要路口、重要路段要设置固定安全大型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组、党员干部宣传发动,建立村组安全信息员,强化群防群治。

2、全面清查,压实责任主体。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及时与个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村(社区)、组干部党员,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清查各村(社区)南杂经营门店、红白喜事一条龙经营户,要建立动态台账,登记造册,按照“三盯一”(一名乡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党员盯一人或一个场所)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人。

3、全面清剿,严格法律追究。

各村(社区)要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路段进行设点巡查,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人员以及南杂经营门店、红白喜事一条龙经营户做到常态化的巡查、清缴,镇打非办将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进行督导、调度,不定时暗访巡查各村(社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落实情况。在清剿行动中,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对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对半成品和药物一律进行销毁的“三个一律”原则,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户,对原材料来源、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渠道和产品流向进行倒查,从源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地下产业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打非”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日程。各村(社区)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非”领导小组,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业“打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专职专岗,专人负责;要建立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

2、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村(社区)党政主职负总责,分管副职牵头组织,联包村干部具体落实;要建立“痕迹”管理制度,领导检查、乡镇排查、部门联合执法等要有台账、有影像资料;镇“打非”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开展 “打非”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督查,督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

3、加强考核,强化奖惩兑现。各村(社区)“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讲评,年底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实行奖励制度;对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辖区内还出现非法生产窝点,对属地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事前问责,对属地村(社区)支部书记一律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