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1-04-0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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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整改全镇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在弼时贯彻落实,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做好弼时镇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担当作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守护好弼时的碧水青山,确保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艳平任政委,镇长高攀任组长,邹振雄、周弋锋、章正南、刘专、钟艳、游再良、赵滔任副组长,镇纪委、水利工作站、环保站、畜牧站、农技站、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三中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镇环境保护工作站,由游再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炼任信息联络员。

三、工作任务

着力整改《弼时镇2021年突出环境问题任务清单》所列出的整改内容。(见附件)

四、整改原则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厘清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

(二)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任务清单列出的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逐句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

逐件明确整改责任,督办落实,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三)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从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考核问责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制度,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执纪问责

镇纪委强化监督职责,对清单所列出来的任务及时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人严肃追责,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