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弼时镇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5日
弼时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工 作 方 案
为优化我市金融环境,加快诚信汨罗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汨罗市清收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9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商银行不良货款清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农商行金融服务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经镇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弼时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 攀
副组长:刘正荣
成 员:戴宏伟、彭明、刘娜、黎浩浩、黄坚、毛文亮、派出所彭浩及各村支部书记
各村成立清收工作机构,明确由刘正荣总协调,清收专干、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联村干部督促,由戴宏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娜任资料员。
二、工作目标
确保2021年9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完成清收目标1562万元,2021年完成清收目标9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
1、各村要迅速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联、包村干部参加),部署清收工作任务,采取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微信平台、户外电子屏、“村村通”广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镇政府、农商行出动宣传车全面宣传清收政策,镇党政办加强对清收工作的跟进报导;
3、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讲究方法
各村(社区)要采取“三步走”的工作措施抓清收,一是动员主动偿还,使得有能力偿还的欠贷者主动偿还;二是做通思想工作偿还;三是联系弼时法庭、弼时司法所、弼时派出所,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清收。
(三)分步推进
各村根据清收台账在10月10日前全部上门发放第一轮催缴通知单,由各村联包村干部负责牵头组织送达,10月30日前,镇清收小组对全镇所有户头全部入户落实第二次催缴工作,12月30日前,通过法律途径组织强制清收。
(四)加强督查。清收期间,我镇将根据回收情况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实行一月一通报。
(五)依法打击。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多次催缴拒不履行的重点户,镇清收小组及时移交至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清收原则
1、坚持以现金清收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不良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款利息,特殊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审批;
2、坚持自主清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清收。
(二)结算方式
在清收工作中,所有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坚持“钱账分管”;
2、规范收贷手续。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由当地支行负责出具“收贷收息凭证(盖章)”,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方可退回贷款借据或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利息计收标准。“应收贷款利息”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利率”均指贷款月利率(‰);利息计算方法:应收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欠息天数×月利率(‰)/30。
五、奖励办法
1、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10%用于对直接清收责任人进行奖励;
2、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3%用于对各村进行奖;
3、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5%用于对镇清收工作组进行奖励;
4、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2%用于清收工作所需费用。
考核及奖金由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