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弼时镇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弼时镇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
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殡葬改革,针对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根据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发〔2021〕67号)、民政厅等8厅局《湖南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21〕27号)和岳阳市、汨罗市相关文件以及汨民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耕地林地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汨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对全镇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进行严肃整改,进一步对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问题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切实提升我镇殡葬综合治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进行排查。对我镇公益性安葬设施,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主干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村(社区)要建立整治台账,列明具体数量,明确整治目标、步骤时限、处置措施等,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安葬设施的行为。对经营性公墓,未批先建、擅自扩大用地面积、修建超标墓位、违规预售(租)等违法行为,由民政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整治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村(社区)2018年以来专项整治摸排出来,但没有整改到位的和新增的硬化大墓、活人墓,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牵头负责整治到位。活人墓要一律拆除。对“三沿六区”已建坟墓,严格按照“一拆二改三绿化”的要求,具备条件能够统一迁移至合法公墓安葬的必须迁移。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通过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恢复生态环境。
对各村(社区)摸排出来的殡葬行业其他突出问题,由镇民政办报请镇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范围。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涉事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通知要求,依托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拖,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设置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相关部门要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禁止简单粗暴。要注重总结借鉴以往和外地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能解决问题,又能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确保专项整治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镇纪委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将以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镇民政办负责总结提炼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对其中操作性、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在全镇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在镇政府统筹协调下开展整治工作,镇民政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迅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助推殡葬新风。各村(社区)要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加大殡葬新风、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网络、广播村村响、宣传车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横幅等宣传标语。让“三沿六区”禁止乱埋乱葬、严禁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及丧事简办等殡葬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村(社区)要着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历史溃留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防止问题拖大拖“炸”、避免“运动式”治理。民政办要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统筹各领域执法力量,形成协同整治合力。要建立信息报送共享机制,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要扎实稳妥做好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处置。
(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加强研判、挂牌督办,做好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工作,避免整治工作流于形式,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