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2022年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2-03-0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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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弼时镇2022年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弼时镇2022年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弼时镇2022年清收土地置换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优化我市金融环境,加快诚信汨罗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汨罗市清收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9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商银行不良货款清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2年清收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农商行金融服务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经镇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弼时镇2022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托(镇长)

副组长:刘正荣(政法书记)

成  员:许程研、陈杰、黄伟男、舒怀、刘娜、黎浩浩、易鹏、毛文亮、法院何旭光、派出所彭浩、黄曙定、彭德及各村支部书记

各村成立清收工作机构,明确由刘正荣总协调,清收专干、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联包村干部督促,由舒怀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娜任资料员。

二、工作目标

确保2022年3月7日—2022年12月30日完成清收基本目标145万元,奋斗目标18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

1、各村要迅速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联、包村干部参加),部署清收工作任务,采取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平台、网格群、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镇政府、农商行出动宣传车全面宣传清收政策,镇党政办加强对清收工作的跟进报道;

3、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讲究方法

各村(社区)要采取“三步走”的工作措施抓清收,一是动员主动偿还,使得有能力偿还的欠贷者主动偿还;二是做通思想工作偿还;三是联系弼时法庭、弼时司法所、弼时派出所,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清收。

(三)分步推进

举全镇之力,在全镇上下打一场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的攻坚战。一是清收工作组依据各村(社区)清收对象明细表,逐个上户进行催收,摸清当事人情况,联系方式,发放《公

开信》和《汨罗市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适用法律和依法清收措施》资料,宣讲《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的通告》,表明政府此次清收行动的决心,送达《不良贷款催收通知书》,督促借款户主动偿还,还款手续找相应贷款发放信用社和贷后管理人办理。二是针对拖欠借款不偿还的现象,镇清收工作组会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有效措施全力清收。三是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的借款户,除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外,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进入“黑名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准坐飞机、高铁、轮船,不准建房、买车、贷款,不准在星级宾馆餐宿消费等;所欠贷款由司法机关强制清收。四是抓住端午、中秋、国庆、春节期间部份欠贷人员返乡的机会,迅速做好清收工作,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四)加强督查。清收期间,我镇将根据清收情况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实行一月一通报。每月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对清收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及时跟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五)依法打击。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多次催缴拒不履行的重点户,镇清收小组及时移交至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清收原则

1、坚持以现金清收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不良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款利息,特殊情况报市清收领导小组审批;

2、坚持自主清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清收。

(二)结算方式

在清收工作中,所有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坚持“钱账分管”;

2、规范收贷手续。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由当地支行负责出具“收贷收息凭证(盖章)”,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方可退回贷款借据或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利息计收标准。“应收贷款利息”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利率”均指贷款月利率(‰);利息计算方法:应收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欠息天数×月利率(‰)/30。

五、奖励办法

2022年各村(社区)的清收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考评按月度考评和年终考评的方式进行,对年度考评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社区),在综合绩效考评中分别加或扣两分。以收到贷款金额的20%为奖励金额奖励到组线或社区:

1、村(社区)收贷未需要政府干部配合的,奖励金额全部给村(社区);

2、各组线未需要政府清贷组配合收贷的,奖励金额全部给组线;

3、政府清贷组、村(社区)配合一起收贷的,政府清贷组、村(社区)各奖励10%;

4、司法介入的,给司法10%的奖励,政府清贷组、村(社区)各奖励5%。

考核及奖金由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